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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報2份保單圖騙佣金 前保險從業員被判囚2個月緩刑1年

社會事

虛報2份保單圖騙佣金 前保險從業員被判囚2個月緩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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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報2份保單圖騙佣金 前保險從業員被判囚2個月緩刑1年

2024年10月14日 14:40 最後更新:15:59

一名29歲前保險從業員虛報兩份保單申請,企圖令富通保險有限公司向他支付佣金,被廉署起訴。被告早前承認企圖欺詐罪,東區裁判法院暫委裁判官李善彤14日判被告監禁2個月,緩刑1年。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裁判官指,案件涉及違反誠信,社會服務令刑罰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被告柳浩賢認罪,背景良好,被捕前可能沒得到實際利益,事後有向公司交還部分薪金。辯方求情指出,被告母親患肺癌,父親需請無薪假照顧妻子。

案情指,被告在2021年12月17日以電子方式向富通提交兩份分別為危疾及醫療保險的申請和相關證明文件,看來是由一名姓趙的女子,以保單持有人身份簽署,並附有她的舊香港身份證副本。富通翌年2月18日因沒收到保費,以及該保單持有人的資料不足而取消兩份申請,公司亦沒有向被告發放任何佣金。如果該些申請成功,被告可獲近72000元佣金。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至於該名姓趙女士,是自2004年起透過富通另一名代理購買另外3份保單,她在2022年1月27日無法登入電子系統查看保單資料,帳戶紀錄中的電郵地址及手機號碼亦錯誤。她其後獲富通告知,被告較早前提交兩份保險申請中的資料,已覆蓋她的原有資料,女事主指不認識被告,先後向富通和保險業監管局投訴。

被告曾向富通指,與女事主以電話討論申請內容,卻無法說出對方電話號碼。被告亦向保監局聲稱,曾委託一名中間人為女事主處理申請,但中間人的手機號碼是以預付SIM卡登記、服務已於2022年4月26日終止。被告被捕後,在2023年7月28日的廉署警誡會見時保持緘默。

一名海關時任高級關員以載有虛假陳述的表格,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有薪外間工作,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0星期。

東區裁判法院

東區裁判法院

暫委裁判官鍾穎詩判刑時指,43歲被告的行為違反公務員誠信,影響公眾對公務員體系信心,判刑須具阻嚇性,法庭必須判處被告監禁。被告另被頒令須向政府賠償逾10萬元,即被告因從事外間工作獲取的薪金。

案情透露,被告李桂華於2022年3月向海關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外間工作,在表格上報稱自己於申請前約1年內,沒有從事任何外間工作,但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在提出申請前,於2021年中至2022年初,曾先後99次參與醫療輔助隊有薪外間工作,從而獲取薪金共逾10萬元。

香港海關。

香港海關。

另外,海關於疫情期間曾實施在家候命工作安排,要求海關人員需留在家中候命,並不得從事外間工作,否則會被視作缺勤。被告於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被編配在家工作,期間她先後28次參與醫療輔助隊的外間工作,並獲取薪金共逾8800元,但被告沒有向海關申請休假,並藉此詐騙海關不扣減其薪金共逾1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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