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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潑水節水槍射警員及記者 襲警及襲擊罪成還押候判

社會事

三男潑水節水槍射警員及記者 襲警及襲擊罪成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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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潑水節水槍射警員及記者 襲警及襲擊罪成還押候判

2024年10月16日 17:13 最後更新:17:39

九龍城去年潑水節期間,3名男子以水槍射向3名警員及3名無綫新聞記者,被控襲警及普通襲擊罪,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陳志輝,裁定所有被告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11月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以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還押。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依次為26歲的士司機曾維誠、26歲文員葉嘉健及32歲紮鐵工人袁子健。裁判官指出,被告所犯的罪行性質嚴重,監禁會是合適選擇,但法庭仍應辯方要求,先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考慮此案整體證供以及拍攝到事發經過的影片內容後,肯定案中被射水的警員及記者不同意遭被告射水至這種程度,雖然法庭沒忽視此案發生於潑水節期間、現場人士會互相射水祝福,但被告的行為已必然超越一般行為標準。

九龍城裁判法院

九龍城裁判法院

3名被告中,只有袁子健在審訊期間自辯,法庭只能依賴環境證供來審理另外2名被告的案情,最終裁定所有被告案發時都不可能會有真誠但錯誤的信念,他們當時其實知道各事主分別是警員以及工作中的記者,而且不同意被人不斷近距離射水。法庭裁定3名被告蓄意向事主射水,並不是真誠相信事主同意被射水,影片也顯示3人是共同行事,有共同犯罪目的,曾維誠也不能用「粗野嬉戲」作辯護理由。

兩名警員工作期間受傷。下午1時許,警方在啟德德朗邨對開,截查一架私家車時,私家車突然駛走,兩名男警員頭及手腳受傷。

BP警察

BP警察

兩名男警員清醒,由救護車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接受治療。

警方正追緝涉事私家車及涉事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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