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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直播靈接觸」節目宣傳片接168宗投訴 通訊局發勸喻

社會事

無綫「直播靈接觸」節目宣傳片接168宗投訴   通訊局發勸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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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直播靈接觸」節目宣傳片接168宗投訴 通訊局發勸喻

2024年12月02日 18:41 最後更新:18:41

通訊事務管理局審議一宗有關在無綫播放的「直播靈接觸」節目宣傳片的投訴個案後,決定向無綫發出勸諭,敦促嚴格遵守《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中的相關條文。

BP通訊局

BP通訊局

通訊局表示,共接獲168宗投訴,涉及今年4月9日及10日期間不同時段,分別在無綫翡翠台及前J2台播放的「直播靈接觸」3個版本的宣傳片,包含令人不安的畫面和突如其來的驚嚇鏡頭,令觀眾緊張、毛骨悚然及或恐懼;無綫捉弄觀眾的做法不負責任,亦不可接受或不恰當,及或品味低劣;以及宣傳片不適合兒童或長者收看。

「直播靈接觸」節目宣傳

「直播靈接觸」節目宣傳

通訊局考慮相關資料,包括無綫的陳述,認為宣傳片內的4秒突兀奇怪的畫面,有令人感到震驚和恐怖的效果,尤其對首次收看的觀眾而言,有關畫面會令他們對宣傳片感到反感。鑑於宣傳片的材料極可能會令觀眾在毫無準備下,感到震驚或反感,無綫應在播放宣傳片前提供適當的警告字句或標誌;對於含恐怖元素的廣播材料是否予以接受,應按有關具體情況考慮。

圖片來源:電視廣播官網

圖片來源:電視廣播官網

對於無綫在知悉公眾對宣傳片的關注後抽起宣傳片,通訊局認為是反映無綫意識到宣傳片對觀眾帶來的負面影響;宣傳片看來在於吸引觀眾注意,以求達致宣傳新節目的效果;以及宣傳片在較晚的時段播放,並非以兒童及青少年觀眾為對象。

通訊局表示,持牌人播放宣傳片時有責任避免引起觀眾反感或情緒困擾,以及若節目材料可能令觀眾在毫無準備下感到震驚,應提供警告字句或標誌,最終裁定無綫違反《電視節目守則》的有關規定,決定向無綫發出勸諭,敦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

通訊事務管理局審議兩宗投訴個案,決定向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分別發出強烈勸諭及勸諭,敦促嚴格遵守《電視廣告守則》相關條文。

通訊事務管理局。政府新聞處圖片

通訊事務管理局。政府新聞處圖片

通訊局表示,就無綫翡翠台25年5月21日播放的「必理痛」電視廣告,接獲一名公眾人士投訴指,該廣告提及「必理痛連續30年銷量No.1止痛藥品牌」的聲稱含誤導成分;以聲音提及並於字幕顯示「No.1止痛藥品牌」字句,但相關片段卻同時展示該品牌另外兩款不屬於該最暢銷聲稱涵蓋範圍的傷風感冒藥,誤導觀眾以為同樣屬市場銷量第一。

通訊局認為,廣告未能充分並明確說明最暢銷聲稱所指的地區;廣告亦將無提供憑據的產品,與顯眼大字體「連續30年銷量No.1」這聲稱一併展示,會對觀眾構成誤導,因此違反《電視廣告守則》有關規定。通訊局認為投訴成立,決定向無綫發出強烈勸諭。

另一宗投訴個案,與無綫翡翠台6月15日播放的電視節目《中年好聲音321經典大戰》有關。

通訊局認為,歌手在約4分鐘歌曲中,以顯著方式展示多種贊助產品,例如中成藥、藥油及健康補充劑等,期間品牌名稱和商標均清晰可見,與表演內容並不配合,亦未能自然融入節目,有關環節過分展示有關贊助產品。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

至於節目內容及類別,通訊局說,歌手深情凝望或親吻產品的表現誇張,顯得不自然,令人覺得突兀並影響觀賞趣味,因此不符合「表達手法須自然及不突兀的規定」,違反了《電視廣告守則》規定。通訊局認為投訴成立,決定向無綫發出勸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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