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早報》引述消息人士指,前特首林鄭月娥位於金鐘太古廣場甲級商廈的辦公室將遷至灣仔入境事務大樓,她目前的辦公室因去年的總開支共花費了納稅人約917萬港元而備受爭議。
前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東大網站圖片)
有消息人士周六向《南早》透露,灣仔入境事務大樓(前入境事務處總部)將是林鄭月娥的新辦公地點。她目前位於金鐘太古廣場的辦公室被揭露於2023-24財政年度花費納稅人約917萬港元(117萬美元),包括567萬港元的鉅額租金後,她用了數月時間重新安置。
灣仔入境事務大樓
林鄭月娥自2017年宣佈計畫拆除入境事務大樓和附近兩棟政府大樓,並將它們重新開發為會議、酒店和商業設施,於去年6月,入境事務處正式從總部從灣仔遷至將軍澳,據消息人士透露,林鄭月娥將使用原先由入境處處長使用的辦公室。
一名63歲男子在2020年2月於社交平台發布帖文,討論如何殺死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天(2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罪成,押後至下周一(7日)判刑。
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辯方提到被告在帖文提出的想法根本沒可能實現,是「天馬行空」,但法官陳廣池認為被告證供不盡不實,他知悉2019及2020年社會示威及暴亂事件,但刻意淡化當時發文的意圖,低估了發文所產生的效應。
法官又提到被告社交平台有700多名朋友,從帖文和留言可見,引伸的討論是延續傷害特首的想法,被告被捕後解釋「輕描淡寫說這是搞笑」,法官認為是簡化了網絡平台的功用及效力。
法官又指出,不能抽空分離犯案時社會氛圍及政治熾熱情況,即使最終沒有人實際犯事,煽惑他人仍屬犯罪。考慮到2019年的社會氛圍,不認為被告是在開玩笑,又指根據當時情況「任何激進行為已經不能視為天馬行空,絕無可能」。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