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大專生24年在通訊軟件求職,為電騙案上門收取贓款,又企圖向另一人收取騙款。他早前承認洗黑錢及企圖洗黑錢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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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男被告承認一項處理及一項企圖處理非法得益的交替控罪。案情指被告去年6月到一名婦人的住所,取走約值24萬元的財物,及後又到另一名婦人的住戶收取騙款,但被事主揭發,警方到場埋伏將被告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負責收取物品,不知道背後意義,以為只是運送貨物。
區院法官郭偉健今判刑時說,被告沒有參與本案源頭罪行,或最多只有粗略認知,又說被告學業成績中等,同時不是不可教化的人,法庭認為協助他更新,比懲罰與阻嚇更重要。控方指,每年由電騙案造成的損失令人咋舌,因此有加刑申請。郭偉健認為,判處被告入教導所是最有益做法,被告期間可被感化,也能防止更多同類罪案發生。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時說,被告為減輕家人經濟負擔而上網求職而誤捲入騙案,又指被告對源頭罪行毫不知情,而且有悔意。
一名銀行職員涉嫌在接近一年間,將79歲已退休人士戶口內的金錢轉賬至親戚朋友戶口,並利用兄長戶口清洗過百萬港元騙款,涉及金額超過260萬港元,兩兄弟被捕。
警方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八隊主管偵緝督察林華欣簡報案情。
警方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八隊主管偵緝督察林華欣表示,警方於2025年2月中旬接獲報案,指在本港某大型銀行有職員在得到受害人信任之後,乘機獲取受害人網上銀行的用戶資料及密碼。
香港警察FB
林續指該名職員利用接近一年時間,將受害人積蓄多次轉往其親戚朋友的銀行戶口。過程中更涉嫌使用其兄長戶口清洗過百萬港元騙款。事件及後由受害人兒子發現,向銀行查詢才揭發事件。
警方經深入調查後,於2025年3月13及14日採取行動,於大埔及深水埗拘捕該名29歲姓李銀行職員及其33歲兄長。兩名被捕人現正被警方拘留調查。
林指出,「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分別被判處10年及14年監禁 ,呼籲市民請勿以身試法。
林又呼籲市民多關心身邊的長者,留意他們最近有沒有改變使用銀行的習慣,例如他們有否突然開立網上帳戶,更多使用網上理財及電子轉賬方式,這些都可能是被騙的表徵,因為很多時候騙徒都會用電話遙距控制長者進行一系列的銀行操作,令長者在不知情下將款項全部轉給騙徒。
林又提醒市民要告訴家中的長者,千萬不要將網上理財密碼向其他人透露,包括銀行職員。林指出,至目前為止警方調查顯示該案屬於個別事件,但市民如有任何懷疑,仍可以致電警方24小時「防騙易」熱線18222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