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的丁屋申請人,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串謀一名發展商「套丁」,詐騙地政總署向他批出在西貢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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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歲被告黃詠康是西貢原居民,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署理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
根據丁屋政策,每名年滿18歲的男性新界原居民皆可行使「丁權」一次,向地政總署申請在新界認可鄉村範圍內興建一幢丁屋自用,但有關「丁權」不可轉讓。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被告在1998年9月向地政總署申請在相思灣村內興建一幢丁屋,先後向該署遞交多份文件及與該署人員會面。在申請興建丁屋的過程中,被告與發展商鍾鏡華串謀向地政總署作出虛假陳述,詐騙地政總署於2018年批准他興建丁屋,被告訛稱他是該村有關土地地段的唯一業權人,無意亦從來沒有將「丁權」售予其他人士或發展商,而他也從未與任何人士訂定任何協議或安排,以轉移或其他方式處理其土地地段或相關權益。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發現被告與涉事發展商達成協議,被告行使「丁權」,發展商為他建屋,丁屋完成興建後,被告可獲分其中一層單位,其餘兩層單位的業權則屬發展商所有。
警方搗破一個強積金詐騙及洗黑錢犯罪集團,涉嫌轉移3名受害人的強積金存款合共約180萬元,以及清洗犯罪得益高達7800萬元,以「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拘捕5名男子,包括一名集團主腦。
警方搗破一個強積金詐騙及洗黑錢犯罪集團,人員以「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拘捕5名男子。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李俊岷表示,在本年10月底,一名市民嘗試透過「積金易」平台開設帳戶時,發現自己的個人身份資料已被他人盜用,並成功以其名義開立帳戶。進一步查詢後,發現約81萬元的強積金存款,已被疑犯以「退休」為由全數提走,款項更轉入一個冒充受害人開立的銀行戶口,該市民於是報案。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李俊岷
經警方深入調查,發現犯罪集團分工主要分為五個環節,包括:
1. 偽造證件:疑犯透過非法渠道,取得受害人曾遺失或洩露的個人資料後,製作出帶有「傀儡」成員照片的偽造香港身份證。
2. 帳戶開立:「傀儡」成員偽造身份證,冒充受害人身份在「積金易」平台申請開戶,成功通過開戶時的電子客戶身份驗證程序(俗稱eKYC),成功完成「積金易」帳戶註冊,並且連結受害人的強積金帳戶。
3. 轉出強積金:帳戶成功開立後,疑犯以「退休」或其他理由提交提款申請,將受害人強積金存款轉入由「傀儡」成員冒充受害人開立的銀行戶口。
4. 洗黑錢:疑犯為逃避警方追捕,會將受害人強積金進行多層次、跨行轉賬,企圖將非法資金「洗白」。
5. 提取犯罪收益:經過多重轉賬後,疑犯於分行或提款機提取現金。
根據調查,該犯罪集團於2025年3月至11月期間,共試圖為12名香港身份證持有人開設「積金易」賬戶,其中3名受害人的強積金存款被成功轉移,合共損失約180萬元。
積金易
網罪科人員經過情報分析,鎖定一名主腦及兩名骨幹成員,年齡介乎39至65歲,三人分工清晰,分別負責策劃詐騙細節,招攬及安排不同傀儡成員冒充受害人開立積金易戶口及銀行戶口,以收取款項,控制受害人的積金易戶口進行提款,招攬傀儡戶口以助清洗黑錢,並最终親自在傀儡戶口提取相關款項等。
警方調查更發現,該集團為逃避追查,共利用多個由「傀儡」人士開設的銀行戶口,進行多層次、跨行的資金清洗。僅在2025年10月至11月期間,這些傀儡戶口便已清洗非法所得高達港幣7800萬港元。
警方本月17日展開拘捕行動,拘捕了5名男子,包括一名集團首腦、兩名骨幹成員及兩名傀儡戶口持有人,年齡介乎28歲至65歲,涉嫌干犯「串謀詐騙」及「洗黑錢」。行動中內檢取約二萬元現金,被捕人犯案時所穿的衣著,懷疑已連接受害人的積金易平台戶口的手機,涉及提取強積金的虛假文件及傀儡銀行戶口的相關文件等。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警司張巧儀指,截至現時為止,積金易平台確認現階段有12名人士資料被盜用,當中3名人士遭到實際金錢損失,合共約180萬元。另外有6名人士資料雖被用作於積金易平台開戶,但戶口內資金沒有被盜取,另外3名人士個人資料曾經被嘗試用作開戶,但不成功。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警司張巧儀
警方指,騙徒利用受害人身份證資料,以複製一張假身份證,假扮受害人去提取受害人於積金易存有的財產,所以提醒市民要妥善保管自己個人資料及身份證明文件,切勿輕易將身份證上個人資料提供予其他人,避免被不法之徒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