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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漢詐騙房委會及銀行逾1500萬 潛逃20年後回港落網被控4罪

社會事

65歲漢詐騙房委會及銀行逾1500萬  潛逃20年後回港落網被控4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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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漢詐騙房委會及銀行逾1500萬 潛逃20年後回港落網被控4罪

2025年02月07日 19:44 最後更新:22:32

廉政公署2003年底偵破一個詐騙集團,集團招攬多人參與不法勾當,藉虛報傀儡申請人的職業及收入,詐騙房委會置業資助免息貸款超過1000萬元,以及三間銀行按揭貸款共逾500萬元。廉署其後落案起訴逾30人。涉案集團主腦2004年棄保潛逃遭廉署通緝,在潛逃20年後日前回港被拘控,案件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65歲被告蕭國標,6日被控4項串謀欺詐罪名,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周六早再提訊。
  
廉署說,本案於2001年1月至2003年10月期間發生,當時房委會推出「置業資助貸款計劃」,協助合資格的家庭或單身人士置業。「置業貸款計劃」申請人須向房委會提交就業及入息證明文件,證明還款能力及月薪不高於指定上限。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其中一項控罪指,蕭國標涉嫌與詐騙集團成員及36名傀儡申請人,串謀詐騙房委會向傀儡申請人批准其「置業貸款計劃」申請並發放免息貸款。該36項申請涉及免息貸款逾1000萬元。
  
另外三項控罪指,蕭國標涉嫌與詐騙集團成員及其中10名傀儡申請人,分別詐騙東亞銀行、渣打銀行及上海商業銀行批准及發放按揭貸款,涉款共逾500萬元。在向房委會及該三間銀行作出申請期間,蕭國標及其同謀涉嫌遞交虛假的僱傭合約及月薪證明文件,虛報傀儡申請人的就業情況及收入。
  
廉署調查顯示,涉案人士涉嫌虛構多間公司,訛稱聘用傀儡申請人並虛報薪酬,以便向房委會及銀行申請有關貸款。廉署就有關勾當先後落案起訴逾30人,被定罪人士最高被判囚27個月。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由中介公司為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辦事處聘用的前合約職員,他涉嫌虛報值勤記錄,詐騙中介公司薪金逾32000元,案件2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

觀塘裁判法院

觀塘裁判法院

34歲的被告,案發時由超卓管理有限公司聘任為家庭學資處合約高級行政助理,被控一項欺詐罪。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9日答辯,並准許他保釋。

根據被告與超卓管理簽訂的僱傭合約,他享有7天年假及每月3天有薪病假,其餘休假均為無薪假,薪金會被相應扣減。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2年6月至去年8月,事實上休假而虛假地向家庭學資處或超卓管理的職員表示他有值勤,意圖詐騙而誘使超卓管理向他支付薪金超過32000元。

廉署接獲家庭學資處轉介涉及被告值勤事宜的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被告因為假期積存不足,但又不欲薪金遭扣減,涉嫌修改提交予超卓管理的值勤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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