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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漢詐騙房委會及銀行逾1500萬 潛逃20年後回港落網被控4罪

社會事

65歲漢詐騙房委會及銀行逾1500萬  潛逃20年後回港落網被控4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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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漢詐騙房委會及銀行逾1500萬 潛逃20年後回港落網被控4罪

2025年02月07日 19:44 最後更新:22:32

廉政公署2003年底偵破一個詐騙集團,集團招攬多人參與不法勾當,藉虛報傀儡申請人的職業及收入,詐騙房委會置業資助免息貸款超過1000萬元,以及三間銀行按揭貸款共逾500萬元。廉署其後落案起訴逾30人。涉案集團主腦2004年棄保潛逃遭廉署通緝,在潛逃20年後日前回港被拘控,案件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65歲被告蕭國標,6日被控4項串謀欺詐罪名,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周六早再提訊。
  
廉署說,本案於2001年1月至2003年10月期間發生,當時房委會推出「置業資助貸款計劃」,協助合資格的家庭或單身人士置業。「置業貸款計劃」申請人須向房委會提交就業及入息證明文件,證明還款能力及月薪不高於指定上限。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其中一項控罪指,蕭國標涉嫌與詐騙集團成員及36名傀儡申請人,串謀詐騙房委會向傀儡申請人批准其「置業貸款計劃」申請並發放免息貸款。該36項申請涉及免息貸款逾1000萬元。
  
另外三項控罪指,蕭國標涉嫌與詐騙集團成員及其中10名傀儡申請人,分別詐騙東亞銀行、渣打銀行及上海商業銀行批准及發放按揭貸款,涉款共逾500萬元。在向房委會及該三間銀行作出申請期間,蕭國標及其同謀涉嫌遞交虛假的僱傭合約及月薪證明文件,虛報傀儡申請人的就業情況及收入。
  
廉署調查顯示,涉案人士涉嫌虛構多間公司,訛稱聘用傀儡申請人並虛報薪酬,以便向房委會及銀行申請有關貸款。廉署就有關勾當先後落案起訴逾30人,被定罪人士最高被判囚27個月。

廉署起訴一名東蓮覺苑前工程經理涉嫌隱瞞利益衝突,致使寺院外判多項維修保養工程予被告妻子的公司,涉及工程費用共超過50萬元。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36歲被告是東蓮覺苑前助理建築工程經理,被控3項欺詐罪及1項企圖欺詐罪。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控方稍後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控罪指,被告涉嫌隱瞞其妻子於欣雅專業工程設計公司的權益,意圖詐騙而誘使東蓮覺苑委聘欣雅進行21項維修工程。被告亦涉嫌向審批採購工作的東蓮覺苑員工訛稱,其中18項維修工程按寺院的採購政策進行,誘使或企圖誘使有關員工批准委聘欣雅進行工程及付款。

東蓮覺苑。古物古蹟辦事處圖片

東蓮覺苑。古物古蹟辦事處圖片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的妻子為欣雅的唯一董事及股東,涉案21項工程涉及費用共超過50萬元。被告涉嫌使用虛假報價單,訛稱採購符合東蓮覺苑採購政策,令欣雅獲判部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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