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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內地女以假學歷報讀港大碩士課程 被控3罪押下月訊

法庭事

28歲內地女以假學歷報讀港大碩士課程 被控3罪押下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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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內地女以假學歷報讀港大碩士課程 被控3罪押下月訊

2025年02月14日 17:38 最後更新:18:24

一名內地女子涉在申請香港入境證時訛稱曾在美國的大學就讀,又被指以假學歷報讀香港大學碩士課程以及管有虛假的港大證書,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等三項罪名,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8日再訊,以待辯方處理法律文件以及與控方商討,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28歲被告李思萱持有雙程證,沒在控罪書上申報職業。辯方表示,前日才收到由控方提供的約230頁文件,因此希望押後案件,以與控方商討,控方不反對押後。裁判官說質疑,辯方上次已經有申請押後,辯方稱,這是辯方第二次押後,仍需時間看文件。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女被告被控於2022年在香港,為取得入境證,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亦不信為真實的陳述,聲稱她在2016年至2020年期間在哥倫比亞大學就讀。

她另被控一項以欺詐手法取得服務罪以及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控罪指,她被控於2021年至去年,向香港大學職員訛稱擁有紐約市哥倫比亞大學的學位,不誠實地取得教育及教學服務,以及明知或相信並管有虛假文書, 意圖誘使他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海關時任高級關員,控告她涉嫌於申請從事有薪外間工作時,以載有虛假陳述的申請表格誤導海關,聲稱自己過往一年沒有從事任何外間工作。她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三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是42歲的李桂華,被控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以及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2年3月,使用一份載有虛假陳述的申請表格向海關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外間工作。被告涉嫌誤導海關,在表格上報稱自己於提出申請前約一年內沒有從事任何外間工作。廉署調查顯示,被告於提出該項申請前,於2021年中至2022年初期間曾多次參與醫療輔助隊的有薪外間工作,從而獲取薪金共逾10萬元。

海關於疫情期間曾實施在家候命工作安排,人員需留在家中候命並不得從事外間工作,否則會被視作缺勤。另外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期間,向海關訛稱曾先後28次在家候命工作,並意圖詐騙海關不扣減薪金共逾19000元。惟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於上述期間,在沒有向海關申請休假情況下,參與醫療輔助隊的有薪外間工作並獲取薪金共逾8800元。廉署是接獲海關轉介的貪污投訴,展開調查而揭發相關罪行。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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