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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未獲出糧及取資金辦活動呃校方27萬 47歲小學校長判囚6個月

法庭事

訛稱未獲出糧及取資金辦活動呃校方27萬 47歲小學校長判囚6個月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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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未獲出糧及取資金辦活動呃校方27萬 47歲小學校長判囚6個月

2025年02月21日 15:12 最後更新:15:59

一名政府資助小學時任校長,涉嫌訛稱未獲發薪金及獲授權提取資金籌辦活動,詐騙校方向他重複支付兩個月的薪金及學校款項共超過27萬元,被廉政公署起訴,他承認控罪,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6個月。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47歲被告陳奕鑫,是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時任校長,早前承認4項欺詐罪名。

裁判官余俊翔判刑時指出,被告身為校長卻作出違反誠信的行為,法庭不會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裁判官考慮被告認罪及其他因素,最終判處他入獄6個月。

案情透露,被告分別在2023年4月及5月向學校訛稱,沒有透過銀行自動轉賬收到同年3月份及4月份的薪金,詐騙校方以支票向他補發該兩個月的薪金共逾15萬元。被告又於2023年5月至6月期間,兩次向學校訛稱獲辦學團體及校監批准,從該校的銀行戶口提取資金為職員及學生籌辦活動,詐騙校方向他支付兩筆共12萬元的款項。

廉署調查後發現,被告分別於2023年3月底及4月底,已透過銀行自動轉賬方式收取該兩個月的薪金。此外,被告獲校方支付活動籌辦費用12萬元後,將款項存入其個人銀行戶口作私人用途,並且從來沒有以有關款項支付該校任何開支。被告於2023年12月底離職。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署發言人表示,校長作為學校領導人,絕不可在履行職務期間利用公事身份謀取私利。廉署一直以「三管齊下」的策略維護教育界廉潔,除了會繼續嚴厲執法,廉署亦為學校編製了《學校管治與內部監控防貪錦囊》,並為校長及教職員舉辦防貪講座。

廉政公署早前打擊一個由黑社會背景人士操縱、涉及觀塘區兩個屋苑的樓宇維修貪污團夥,拘捕21人。據了解,行動中所涉及的兩個屋苑,包括翠屏北邨及合和大廈。

廉署打擊觀塘區樓宇維修貪污案,據了解涉及翠屏北邨。資料圖片

廉署打擊觀塘區樓宇維修貪污案,據了解涉及翠屏北邨。資料圖片

其中一個屋苑的承辦商涉嫌透過中間人行賄,以取得總值約3300萬元的工程合約;至於另一個屋苑,有中間人懷疑以貪污手段收集業主授權票,企圖操控法團以取得合約。

BP廉署,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BP廉署,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被捕人士包括15男6女,年齡介乎30至81歲,包括中間人、工程顧問、工程承辦商及屋苑業主立案法團成員,部分人有黑社會背景。廉署在行動中搜查多個地點,包括涉案工程顧問及工程承辦商的辦公室,並檢走多項證物,包括相關的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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