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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質疑當局訂紙包盒回收率偏保守 謝展寰:低目標助推計劃

香港電台

議員質疑當局訂紙包盒回收率偏保守 謝展寰:低目標助推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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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質疑當局訂紙包盒回收率偏保守 謝展寰:低目標助推計劃

2025年02月24日 16:49 最後更新:18:00

政府計劃今年第二季提出修例,擴大生產者責任制至膠樽及紙包飲品盒,涵蓋容量100毫升至2公升。大型零售店舖須設立指定退還點,建議每個膠樽及紙包盒有不少於1毫回贈,鼓勵市民回收。

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選委界議員陳月明質疑,紙包飲品盒首階段的建議法定回收率只有10%是偏保守。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目前市面回收率只有1%,首階段回收率定於10%,已經相當於目前的10倍,不是輕易的目標。他又指,相比外國,香港銷售渠道五花八門,地方亦密集,建設回收點更加複雜,初段設定一個低目標,有助順利引入和推出計劃,未來會視乎情況分階段提升回收目標,跟國際接軌。

金融服務界議員李惟宏認為,1毫回贈未必足夠吸引。謝展寰表示,計劃實施後,如果生產者認為1毫不足以達到回收率,可能會支付更多,或者使用更多其他網絡協助回收,否則罰款會高於回收成本。

批發及零售界邵家輝說,業界日後會將成本轉嫁消費者,關注會否加速改變市民消費模式,不再在香港購買飲品。謝展寰表示,業界比較接受以及有信心,認為計劃推行不會對經營造成很大問題,而不同品牌飲品之間有競爭,相信加幅會克制。

有議員關注水貨或網購飲品盒的回收問題,當局指,法律不會區分水貨或行貨,總括售賣和分發均受管制。至於網購,如果網站本身在香港,做法跟其他作業一樣,但若網站不屬於香港,則不在法律框架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法庭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三項控罪罪名成立。同案的《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裁定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亦罪名成立。法庭宣布,明年1月12日開庭處理所有涉案被告的求情,預計需時4日,擇日判刑。

法庭的判詞摘要提到,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單純考慮有關的法律和案中證據,以決定控方是否已把各被告面對的控罪證明至毫無合理疑點。法庭強調,黎智英在《國安法》實施前的所作所述,並不是控罪的主體,而只構成與控罪相關之證據的背景。

判詞說,案中6名從犯證人,當中4人、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和周達權,是時任《蘋果日報》高層。他們表示,黎智英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以至於當時負責《蘋果日報》社論及論壇版的主管楊清奇稱之為「鳥籠」自主。他表示自己在撰寫社論及為論壇版選稿時,會以黎智英的觀點和立場作為指引。多名證人亦提到,黎智英在「飯盒會」上將自己的政治觀點告知《蘋果日報》的高層。

其餘兩名從犯證人是「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和李宇軒,判詞說,陳梓華在2019年,嘗試協助李宇軒為「G20」團隊的國際文宣活動尋求經濟援助,以呼籲外國向中國及香港特區施加政治壓力。黎智英的私人助理Mark Simon隨後對陳梓華說,黎智英可提供最多至500萬港元資金以繳付登報費用,但該筆款項需要歸還。Mark Simon甚至一度借出自己的銀行戶口,以供「G Fry」作舉辦活動進行國際游說之用。

法庭裁定,每一名控方證人都是誠實可靠。至於黎智英,法庭認為他作證時多處自相矛盾、前後不一、閃爍其詞、不足為信,法庭拒絕接納他的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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