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規定由11月1日起,8歲以下兒童、除非身高達到1.35米,乘坐私家車時必須使用安全座椅等兒童束縛設備。運輸署總工程師胡建國表示,市面上除了傳統的兒童安全座椅,亦有安全帶的調節器、穿戴式兒童安全背心、摺疊式增高式座椅等,讓可以用家長選擇,但這些設備需要符合中國、美國、歐盟、澳洲等相關安全標準。
運輸署。
胡建國在電台節目表示,規定身高設定於1.35米是參考國際做法,達到這高度的兒童,坐車時雙腳可以自然平放在汽車地面,安全帶不會出現「?頸」情況,而1.35米是一般香港兒童8歲的身高。在緊急情況下,例如兒童感非常不適時需要去求診,可以作為未有使用束縛設備的合理辯解。
運輸署FB圖片
胡建國又說,即使駕駛人士只是幫忙接載親友的小朋友,亦要使用兒童束縛設備,市面上有一些簡單、便攜、價錢相宜的設備可供選擇。確保兒童有使用相關設備的責任在於司機,違例者可被定額罰款230元,如案情嚴重可交由法庭審理,最高罰款2000元。
對於相關規定未有涵蓋的士、小巴等公共交通工具,胡建國解釋說,兒童在交通意外中受傷的個案,約半數都是涉及私家車,不同年齡的兒童需要不用的束縛設備,如果要求公共交通工具要配備不同束縛設備,在營運上會造成障礙,需要進一步探討可行性。
的士司機下月1日起須至少提供兩種電子繳費,運輸署呼籲尚未安裝相關媒介的司機盡快安裝並熟習操作。乘客亦可繼續以現金繳費。
運輸署提醒的士司機,由今年四月一日起,必須提供電子繳費媒介,以方便乘客繳付車費。司機可按營運需要靈活選擇電子繳費媒介。乘客登車前,可留意車窗貼紙或向司機了解所提供的電子繳費媒介。乘客亦可繼續以現金繳費。政府新聞處圖片
運輸署表示,兩種電子繳費媒介包括一種二維碼電子繳費媒介和一種非二維碼電子繳費媒介。司機可按營運需要,靈活選擇電子繳費媒介,並在車窗指定位置張貼貼紙,展示所提供的電子繳費媒介,方便乘客識別。
司機可按營運需要靈活選擇電子繳費媒介,並在車窗指定位置張貼貼紙展示所提供的電子繳費媒介,方便乘客識別。乘客登車前,可留意車窗貼紙或向司機了解所提供的電子繳費媒介。乘客亦可繼續以現金繳費。政府新聞處圖片
屆時如果有司機未提供電子支付方式,如無合理辯解,違例者最高可被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乘客亦可致電政府熱線1823或交通投訴組熱線2889 9999通知運輸署跟進。
運輸署助理署長/管理及輔助客運馮惠筠(左三)聯同立法會議員出席的士業界宣傳活動,呼籲尚未安裝電子繳費媒介的司機盡快安裝並熟習操作。政府新聞處圖片
署方自去年8月起督導主要電子繳費平台及的士業界加強宣傳及公眾教育,包括向的士司機介紹法例要求,並舉辦超過20場工作坊,以及11場的士站外展活動,主動接觸司機,簡介電子繳費媒介收費操作及協助他們登記成為用戶。至今有約1900名司機參加工作坊。
四月一日起的士司機須提供電子繳費媒介便利乘客。政府新聞處圖片
四月一日起的士司機須提供電子繳費媒介便利乘客。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