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成首位女「中一生」開個唱。
《中年好聲音》歌手李佳將於3月29日,假西九文化區自由空間大盒舉行《Canadian Rock Paintings Association呈獻:Date with Miranda Lee佳佳有約演唱會》,門票價格分别為$980和$780兩種,今日(2月27日)中午12時起開始於Cityline公開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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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屆《中年好聲音》亞軍李佳宣布將於下月29日假西九文化區大盒舉行《Date with Miranda Lee 佳佳有約演唱會》。
李佳的外籍老公Sunny、吳大強、羅啟豪、丁文俊及支嚳儀等均現身記者會。
李佳擔心全晚唱爵士樂會令觀眾悶,所以演唱會的中英文歌會各佔一半。
她未冇透露演出嘉賓名單,只說老公及兒子也不會上台。
首屆《中年好聲音》亞軍李佳宣布將於下月29日假西九文化區大盒舉行《Date with Miranda Lee 佳佳有約演唱會》。
是同屆首位舉行個唱的女將。
為了隆重其事,大會特別於中環舉行記者會,佳佳的外籍老公及《中年好聲音1》戰友吳大強、支嚳儀、羅啟豪和丁文俊、《中年好聲音2》李振鵬以及《中年好聲音3》的占士丁丁等也有現身支持,佳佳的粉絲預備了鮮花和自製蛋糕及曲奇餅,祝賀佳佳演唱會順利,冠名贊助Canadian Rock Paintings Association也送上了精美Tshirt,寓意和佳佳一起把好的藝術傳承下去,她更在樂手伴奏下即場獻唱了歌曲《Fly Me To The Moon 》及《月亮代表我的心》,讓大家先聽為快。
李佳昨日(26日)在記者會上直言夢想成真。
李佳稱今次演唱會是《中年好聲音》比賽後的第一個正式個人演唱會,她相信在專業團隊安排下,今次她只須專心唱歌,把音樂部份做到最好,絕不辜負主辦單位和歌迷 對她的支持和期待。而今次演唱會音樂風格以Jazz為主軸,她會把她喜歡的一些中外 作品,重新編排以Jazz music形式表演,為大家帶來一個不一樣的演唱會。佳佳表3月中要先飛一轉美加開騷後,便立刻回港開演唱會,所以整個表演行程也很趕:「我28號才回港,29號就開騷,所以尋日用電話視像同樂隊開會,揀選歌曲及確定次序, 希望喺我飛之前可以做到一次Rehearsal。」
李佳的外籍老公Sunny、吳大強、羅啟豪、丁文俊及支嚳儀等均現身記者會。
Sunny更吻賀老婆預祝演唱會成功。
她也有為演唱會做Gym Keep Fit,因此身形變瘦了,衣服都變得寬鬆。提到演唱會嘉賓,她表示暫未決定到嘉賓人選,有待公司安排。她又指老公從比賽到現在開show都在全力支持自己,問到屆時會否邀請老公上台一齊合唱?她就笑言:「唔好啦,陣間唱到啲人走晒(咁小朋友呢?)佢哋唱得OK,同埋佢哋平時學校都有參加活動(上台一齊唱?)大仔可能OK。」佳佳說始終第一次開個人演唱會,不過團隊內每位成員經驗豐富,相信必定能從他們身上得到寶貴 的意見,就算有壓力也會把它變成動力以最佳狀態和最好聽的歌曲,於3月29日和大家在西九文化區大盒見面。
李佳擔心全晚唱爵士樂會令觀眾悶,所以演唱會的中英文歌會各佔一半。
她未冇透露演出嘉賓名單,只說老公及兒子也不會上台。
曾入圍《中年好聲音》100強的39歲歌唱導師林俊一涉嫌非禮11名男性,其中包括一名年僅15歲學生。林俊一被控猥褻侵犯及普通襲擊等共20項控罪,案件星期四(12月11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暫委法官鍾偉強裁定被告9項猥褻侵犯及2項普通襲擊罪成,押後2026年1月26日判刑。
被告林俊一(戴帽及口罩者)9項猥褻侵犯及2項普通襲擊罪成,但獲准保釋。巴士的報記者攝
鍾官裁決時指,被告面對11名事主分別的指控,法庭必須就每位事主的每項指控獨立考慮,不能以偏概全,因事主眾多而對被告作出不利的推論,法庭必須小心獨立審視各證人的證供。
鍾官續指,每位證人的背景、性格、學習唱歌的目的及相關事件發生的時序有所不同,分析每位證人的證據時,須因證供及所有相關因素作出衡量,所以並非每一位證人都會有同一結果。
其中就案發時未滿16歲的證人X,辯方指被告真誠相信X當時已年滿16歲,可以給予合法同意相關身體接觸。辯方亦質疑,X虛構事件,證供前後矛盾及邏輯上不可能如他所描述地發生,要求法庭拒絕接納其證供。
惟鍾官表示,當時被告是以歌唱老師身份教X唱歌技巧,難以理解何以會牽涉檢查性器官;即使X真是同意脫褲給被告接觸性器官,惟這非合法,配合與否根本不是主要議題,被告的行為必然構成猥褻。
鍾官續指,法庭有小心留意X的證供內容及觀察其神情舉止,認為他沒有迴避問題或誇大其詞,接納他為誠實可靠的證人。
被告林俊一曾入圍《中年好聲音》100強。
法官最終裁定被告的20項控罪中,9項猥褻侵犯罪及2項普通襲擊罪罪成。法庭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餘下控罪,因此裁定另9項控罪罪名不成立。
鍾官命令索取其中6名事主的創傷報告,另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感化官報告、心理報告等。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惟須與感化官合作,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6日作求情及判刑。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曾多次以按摩為藉口,聲稱可改善唱功和擴闊音域,趁機非禮為其學生的事主下體,亦曾要求部分事主替他手淫及口交,且曾以手指插事主肛門。
多名事主早前上庭作供。其中,案發時15歲的事主X作供講述自己其中2次被摸下體的經過,指當時感害怕,覺得自己被性侵,但被告曾向他指「你想做明星,俾人非禮你先會紅,咁做係好正常」。另控方證人A出庭作供時表示,自己在2018年暑假前跟林俊一學唱歌,A指自己曾被問及手淫習慣,又搓揉腹股溝,A事後亦將事件記錄在社交平台instagram上。
被告林俊一(39歲,歌唱導師),被控17項猥褻侵犯罪及3項普通襲擊罪,指他於2008年2023年間,分別於長沙灣順利商業大廈、葵涌豪華工業大廈及長沙灣昌發大廈,兩度猥褻侵犯男童X及多次非禮或襲擊另外9名男子。
案件編號:DCCC234/2024
區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