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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深情真兇手!美6旬漢上電視淚求尋失蹤妻 真相竟是他親手勒斃遺屍橋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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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深情真兇手!美6旬漢上電視淚求尋失蹤妻 真相竟是他親手勒斃遺屍橋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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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深情真兇手!美6旬漢上電視淚求尋失蹤妻 真相竟是他親手勒斃遺屍橋底

2025年03月05日 15:20 最後更新:15:54

美國阿拉巴馬州一名64歲男子在妻子失蹤後,曾上電視淚崩要求外界幫忙尋找他的妻子。不料經過調查,發現兇手就是他,狠心將妻子勒斃棄屍橋下。

「深情」丈夫上電視求尋找失蹤妻子

據外媒報導,阿拉巴馬州多森(Dothan)警方發聲明表示,64歲兇嫌史蒂芬米勒(Stephen Miller Sr.),於2月24日為妻子葛蘿莉亞(Gloria Miller)提出失蹤人口申請。隔天,他隨即被警方逮捕並被控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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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史蒂芬米勒曾登上地方電視台,在鏡頭前聲淚俱下,還假裝打電話要尋找妻子。妻子的娘家親人在不知情下,和他一起上電視心碎懇求葛蘿莉亞趕快回家。兇手甚至在自己的FB,刊登一篇文情並茂的協尋文,要求大家幫忙尋找他的摯愛。

失蹤疑點重重 竟是丈夫親手勒斃

葛蘿莉亞的哥哥惠特克(Sidney Whitaker)表示,妹妹的失蹤很不正常,「她幾乎都待在家裡,不太會外出」,妹妹很少外出,即使出門也會開車,但失蹤後她的車仍停在家中。而且妹妹每天都會和他通電話,但這次卻反常失聯。

警方在調查過程中很快發現不少可疑跡象。因為死者的手機和錢包,被遺棄在距離她家約8公里外的一家購物中心。事後確定,這是丈夫故意丟棄的,最後是由當地商家交給警方。最後,史蒂芬米勒承認,是他在2月22日「親手勒死了她,直到失去生命跡象」。

惠特克得知妹婿史蒂芬米勒是殺人兇手時,驚訝表示「我從沒想過他內心藏著這樣的怪物」。2月25日,警方在日內瓦郡(Geneva County)一座橋下發現了葛蘿莉亞,她的遺體被丟棄在一條乾涸的河床上。

FB圖片@Stephen C. Miller

FB圖片@Stephen C. Miller

30年婚姻存在暴力與衝突

警方表示,這對夫妻在過去30年婚姻當中,存在許多暴力與衝突。今年1月,史蒂芬米勒曾申請保護令,聲稱妻子推了他,並揚言要毀掉他。還指控妻子有精神虐待傾向,曾被送往就醫。該保護令後來被撤銷,夫妻倆選擇接受諮商,並考慮服用藥物。

但這並非第一次,早在2024年7月,史蒂芬米勒就曾申請過保護令,指控妻子威脅要殺死他、他們的兒子以及兒子的前妻。不過,他後來主動請求撤銷該申請。報導指出,他們的女兒也曾試圖對母親申請禁制令,指控母親不斷騷擾她,甚至曾拿刀攻擊她,但法院駁回了申請。

Dothan Police Department 圖片

Dothan Police Department 圖片

保釋金過千萬

惠特克此前勸說妹妹離婚,但妹妹一直不肯,他推測,妹妹遲遲不願離開,可能是因為丈夫不希望她獲得任何財產。目前,史蒂芬米勒被關押在休斯頓郡(Houston County)監獄,保釋金為150萬美元(約1165萬港幣)。

補習男老師因不滿男友人騙財及出賣,計劃行兇,遂於2018年唆使對自己有愛慕之心的女網友翟詠詩執行「殺人計劃」,更提供真槍實彈並教對方開槍,惟殺人計劃未及實行,各人均被捕。補習老師蘇翰韜經審訊被被裁定串謀謀殺罪和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兩罪罪成,判囚27年。蘇於星期五(12月5日)在高等法院提不服定罪和刑罰上訴許可申請,不服定罪許可申請即日被駁回,不服刑期上訴待6個月內頒布結果。

被告蘇翰韜2022年3月10日被裁定串謀謀殺和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成。控罪指,他於2018年11月某日至12月31日,在香港與翟詠詩及其他人,串謀謀殺林靖峰,以及在2018年3月某日至2019年1月1日期間,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包括槍、滅聲器及彈藥。

原審法官李素蘭2022年在高等法院判囚被告兩罪27年。資料圖片

原審法官李素蘭2022年在高等法院判囚被告兩罪27年。資料圖片

原審法官李素蘭2022年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本案情節極嚴重,蘇為案中主謀,他有如事件的指揮官,利用女戰友翟詠詩等人的天真及不成熟犯案,認為他對社會構成嚴重威脅,判囚被告兩罪27年。

上訴方指,原審法官在指示陪審團時,沒清晰指示,翟詠詩是否有清晰意圖串謀謀殺。她只是在情感上跟從被告的指示,但沒有證據指,她有意圖殺死林靖峰。她從來沒明確表示過,她想殺人。法官薛偉成指,需要看其所作所爲,串謀謀殺也不需要書面簽協議。

上訴方續指,被告有7次警誡下的錄影會面,被告在第5次錄影會面中行使保持緘默權,但控方盤問時,利用這點質疑被告的可信性。原審法官沒向陪審員特別指出,被告在第5次錄影會面中保持緘默權,不可以用作質疑被告可信性,這在原審法官的指示中欠缺。

關於刑期,上訴方引述相關案例認為,謀殺罪刑期應為12至14年。

三位法官聽罷上訴方陳詞後宣布,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被拒,惟押後刑罰上訴許可申請的決定,將在6個月之内頒佈。

案件由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上訴庭法官薛偉成、法官楊家雄審理。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情指,女特赦證人翟詠詩於2016年在網上認識被告,並與他人一同玩Wargame(野戰)。同時,他們亦發展親密關係,曾在廢棄的學校內發生性行為,但兩人非情侶。被告曾向翟透露,事主林靖峰曾以欺詐手段獲取金錢,也背叛他,被告因此想殺死事主。他指示翟跟蹤事主,又在2018年11月中,將兩個裝有槍的袋交予翟保管,並稱袋內藏有玩具槍。

被告於同年12月5日,在翟家打開該袋,展示兩支手槍和滅聲器。翟翌日把袋轉交予蘇緯軒,並得知被告指示他人殺死事主。翟後來知悉行動取消,並取回該藏有手槍的袋。但被告把行動失敗歸咎於翟,並稱若行動最終失敗,要翟獨自行事。

被告之後兩次帶翟試槍,惟只有於同年12月30日試槍成功。他指示翟要向事主的頭及身體各開3槍,才可把對方殺死,而他則於試槍翌日與女友去日本旅行,並在機場被捕。被告被捕後稱只是想過拍反社會題材電影,又否認曾指示翟等人殺人。

同案的另一名男子蘇緯軒(20歲,無業)早前被裁定兩罪都不成立。翟詠詩承認兩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

案件編號:CACC3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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