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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配子或胚胎儲存期法律限制擬取消 當局就修訂實務守則諮詢持份者

社會事

自用配子或胚胎儲存期法律限制擬取消 當局就修訂實務守則諮詢持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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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配子或胚胎儲存期法律限制擬取消 當局就修訂實務守則諮詢持份者

2025年03月13日 15:27 最後更新:16:47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就《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的建議修訂諮詢持份者,初步建議包括有關供自用的配子或胚胎的儲存期法律限制,不論儲存者的性別、年齡、醫學情況,均予以取消。

孕育下一代是很多人的心願。示意圖

孕育下一代是很多人的心願。示意圖

管理局修訂相應執行措施,同時確保市民在無醫學原因的情況下進行非必要及長期的配子或胚胎儲存前,充分了解醫療風險。

修訂的實務守則要求持牌中心向病人提供相關資訊,例如取卵手術的風險、伴隨女性年齡增長下降的生育能力或妊娠率、高齡妊娠風險以及推遲生育的社會影響,病人必須在同意書表明,明確知悉此等資訊等,以及要求持牌中心提供額外的統計數據,以作監管用途。

現時根據《人類生殖科技(牌照)規例》,自用的配子或胚胎最多可儲存10年。癌症病人或其他病人因接受化學治療、放射治療、外科手術或其他醫學治療而可能導致喪失生育能力,胚胎的儲存期限為10年,而配子的儲存期限則為10年或直到病人年滿55歲。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就《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的建議修訂諮詢持份者。官網圖片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就《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的建議修訂諮詢持份者。官網圖片

管理局早前提出檢討,相關工作近日完成,有關諮詢期由即日起至4月13日,建議修訂詳情已上載至管理局網頁(https://www.chrt.org.hk)。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建議修訂實務守則,取消供自用的精子、卵子或胚胎的10年儲存期法律限制。醫療衞生界立法會議員林哲玄認為,有關建議能幫助部分有需要的婦女,但他擔心或會變相鼓勵女性延遲生育,增加生育風險。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就《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的建議修訂諮詢持份者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就《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的建議修訂諮詢持份者

林哲玄關注,修訂建議或會向市民發出錯誤信息,以為鼓勵延遲生育,以及婦女將來可將配子或胚胎長期儲存,即等同可彈性選擇幾時生育,但他指出,女士隨著年紀增長,即使雪藏的配子能保持質素,她們懷孕的難度和相關風險亦會增加。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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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哲玄建議市民如情況許可,應及早生育,同時可減少與下一代的鴻溝及年齡差距,對父母與子女雙方都有好處。

林哲玄

林哲玄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就指,明白「有仔趁嫩生」的道理,但實際情況並非人人可做到,現今社會的確不少夫婦因工作、身體情況、個人選擇等原因,推遲生育年齡,而今次建議有助婦女提早雪卵,讓卵子處於優質狀態。

陳家珮

陳家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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