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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局首宗刑事檢控 持牌經紀公司兩度未能交審計表罰款2.6萬元

社會事

保監局首宗刑事檢控 持牌經紀公司兩度未能交審計表罰款2.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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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局首宗刑事檢控 持牌經紀公司兩度未能交審計表罰款2.6萬元

2025年03月19日 16:00 最後更新:16:39

保險業監管局作出首宗刑事檢控,一間持牌經紀公司兩度未能在財政年度結束後6個月內,向保監局提交經審計財務報表,違反《保險業條例》,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定罪,判處罰款26060元。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保監局說,經審計財務報表、核數師報告和核數師的合規報告屬重要文件,載有 必要資料以評估一間持牌經紀公司是否符合一系列監管要求,使其值得獲公眾信 任以進行保險業務。 違例可被處以第6級罰款即10萬元,以及於該罪行持 續期間的每一日另處罰款500元。

保險業監管局根據《2015年保險公司(修訂)條例》於2015年12月7日生效而成立。保監局是獨立於政府的新保險業監管機構,成立的目標是確保保險業的規管架構與時並進,促進香港保險業的穩健發展;為保單持有人提供更佳保障;以及遵行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的規定,即保險監管機構應在財政和運作上獨立於政府及業界。

保監局表示,從未就任何有關的事項發出發票,亦不會發出任何保單。保險業監管局圖片

保監局表示,從未就任何有關的事項發出發票,亦不會發出任何保單。保險業監管局圖片

保監局於2017年6月26日接替昔日為政府部門的保險業監理處,規管保險公司,並於2019年9月23日起取代三個自律規管機構,規管保險中介人。該三個自律規管機構分別是香港保險業聯會轄下的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香港保險顧問聯會和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

保險業監管局歡迎立法會通過《2024年公司(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為尋求遷冊來港的公司提供簡單且具成本效益的框架。

保險業監管局圖片

保險業監管局圖片

保監局行政總監張雲正表示,本地具規模而在外地註冊的獲授權保險公司熱切期待《草案》通過,認為公司選擇香港作為據點,反映本地市場受粵港澳大灣區城巿間互聯互通的優勢和吸引力。

保險業監管局行政總監張雲正

保險業監管局行政總監張雲正

他說,保監局將與所有相關持份者緊密合作,讓有興趣的保險公司在新制度下啟動遷冊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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