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38歲旅客兩度走私共值逾23萬私煙判囚7個月5天 海關:判刑具阻嚇作用

社會事

38歲旅客兩度走私共值逾23萬私煙判囚7個月5天 海關:判刑具阻嚇作用
社會事

社會事

38歲旅客兩度走私共值逾23萬私煙判囚7個月5天 海關:判刑具阻嚇作用

2025年04月07日 12:35 最後更新:13:55

香港海關在社交網站撰文指,一名入境男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進出口條例》,於4月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7個月零5天。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海關人員於2月6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38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3.4萬支未完稅香煙和約1.2萬支另類吸煙產品。該名旅客隨即被捕。經調查後,海關人員亦發現該名旅客曾於2024年7月10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抵港,並未有認領他的個人行李,而行李內藏約1.4萬支未完稅香煙。本案因此合共檢獲約4.8萬支未完稅香煙及約1.2萬支另類吸煙產品,市值總共約23.9萬元,應課稅值總共約16.3萬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fb圖片

海關fb圖片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海關偵破涉嫌利用遠洋船走私的案件,並檢獲一批懷疑走私貨物,估計市值共約700萬元。

​香港海關檢獲約七百萬元懷疑走私物品,圖為一批懷疑走私電阻。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海關檢獲約七百萬元懷疑走私物品,圖為一批懷疑走私電阻。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透過情報分析及風險評估,發現不法分子意圖利用遠洋船走私貨物,部署執法行動,鎖定一個原定由香港出發,經遠洋船運往馬來西亞的可疑貨櫃進行查驗。海關於本月23日檢查報稱載有金屬、伺服器板、印刷電路板、硬盤、電線等的貨櫃。經查驗後,在貨櫃內檢獲懷疑走私貨物,包括集成電路、電阻和散熱器。

​香港海關檢獲約七百萬元懷疑走私物品。圖示檢獲的懷疑走私散熱器。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海關檢獲約七百萬元懷疑走私物品。圖示檢獲的懷疑走私散熱器。政府新聞處圖片

案件仍在調查,不排除會有人被捕。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