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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傑莊倡演唱會等熱門活動門票實名制 免黃牛黨及騙徒有機可乘

政事

吳傑莊倡演唱會等熱門活動門票實名制 免黃牛黨及騙徒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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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傑莊倡演唱會等熱門活動門票實名制 免黃牛黨及騙徒有機可乘

2025年04月18日 11:40 最後更新:22:28

警方去年錄得網上騙案有上升趨勢,當中不少與演唱會等大型活動門票有關。去年損失金額最大的一宗相關案件,事主被騙近百萬元。民間反詐騙大聯盟發起人、立法會議員吳傑莊表示,熱門活動的門票供不應求,市民難以循官方渠道購買,讓黃牛黨及騙徒製造機會,他提倡門票實名制,認為對市民有保障。

吳傑莊。 資料圖片

吳傑莊。 資料圖片

吳傑莊在電台節目中表示,門票實名制不一定會阻礙進場時間,舉例說國際七人欖球賽等活動的門票也有採取實名制,而透過手機應用程式,也能做到門票轉讓。

立法會將會討論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促進銀行之間分享資料及保障客戶。他認為銀行若針對一些涉及可疑戶口、重複金額或較高額度的交易,可向客戶發送警示等信息,有助市民識別及防止騙案發生。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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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商協會會長李基銓在同一節目表示,網購本身是安全,問題在於不安全的支付方式。他認為市民若透過第三方購物平台及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進行交易,會是安全的方法,他解釋說第三方支付平台就如「中間人」,確保交易正常發貨及送遞後才放款,對雙方也有保障。但第三方支付平台牽涉信用卡等,衍生手續費,需要透過協商由買家或賣方承擔。

他又說,市民普遍使用的支付工具「轉數快」,並非第三方支付平台,但建議政府、金管局或銀行考慮成立仲裁機構,賦權「轉數快」運作成第三方支付平台,每次交易抽取低額手續費去成立基金,若買賣雙方在交易期間發生爭拗,可以用以支付,保障雙方權益。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時任懲教助理,藉隱瞞個人債務,涉嫌3年內先後多次詐騙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3間財務機構向他批出9筆貸款共逾89萬元。被告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0個月。

49歲被告,早前承認9項欺詐罪名。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指出,本案的犯案時間長達3年,斥責被告明知無力償還仍然繼續借貸,至今仍未還清涉案貸款。裁判官以入獄15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有悔意,將刑期扣減三分之一、至10個月。

案情透露,被告於2020年向懲教署儲蓄互助社申請一筆94000元貸款。被告在貸款申請表上隱瞞未清還的貸款,最終獲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該筆貸款。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又以相類欺詐手段,向3間財務機構申請另外8筆貸款,在貸款申請表上訛稱已披露所有債務,詐騙該3間財務機構向他批出八筆貸款共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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