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副主席周嘉發和余煒彬等4人,被指多次在銅鑼灣擺街站無牌籌款及懸掛黑布,被控共12項相關傳票罪。4人早前否認控罪,案件星期二(2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控方舉證完畢,裁判官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押後至30日結案陳詞。
被告陳寶瑩由大律師黃宇逸代表,周嘉發、余煒彬及李盈姿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應訊。控方由外聘大律師葉志康代表,案件由裁判官屈麗雯審理。

左起:曾健成、陳寶瑩、周嘉發、余煒彬、李盈姿,於審訊前在法院門外拉橫額。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傳召3名當日在場監察街站的警員作供。3人均供稱,陳寶瑩及被告等人在設置街站,掛著一幅黑色橫額,橫額沒有文字和圖案,並向途人派發刊物。3人在盤問下均同意,不超過50人的公眾集會是不需要「不反對通知書」。辯方大律師黃宇逸指,黑布上沒有文字,沒有傳達訊息,可能只是一塊布,未必是橫額。警員吳俊傑同意。據庭上播放事發片段,陳寶瑩提到黑布用作悼念。
警員黃駿輝指,陳寶瑩等人先後到場,並向他們登記身份證。周嘉發指,是否懷疑有罪案發生,警員才可以查身份證?黃不同意。周追問,若警方遇到公眾活動就要查身份證,「姜濤誕警方係咪都會查晒佢哋?」控方打斷周的發問,並指問題超出範圍。周續指,是否因為社民連街站提到六四所以警方要長期監視,黃不同意。
控方最後傳召女警蔡燕秋,蔡表示,3次街站中均領取印有二維碼的刊物。一個二維碼連結至PayMe,另一個二維碼連結至Braintree網上付費系統。蔡在盤問下承認沒有輸入付款資料,沒有完成付款。周嘉發指出,當時社民連PayMe使用的銀行戶口於2023年初已被滙豐銀行凍結,蔡表示不清楚。

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審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辯方將不作供,不會傳召證人,案件明日(30日)結案陳詞。
4名被告分別是陳寶瑩(67歲)、周嘉發(31歲)、余煒彬(30歲)、李盈姿(54歲)。被控於2023年4月2日、4月30日、5月28日分別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與東角道交界的行人道路上及灣仔地鐵站A3出口外的行人道路,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社會福利署署長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發出的許可證,組織、提供設備以進行或參與籌款活動;陳寶瑩另被控於同年4月2日、4月30日及5月28日,於同地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即一塊黑布橫幅。
案件編號:ESS35029/2023、ESS35031/2023、ESS35032/2023、ESS35035/2023、ESS38408/2023-ESS38410/2023、ESS38412/2023、ESS38419/2023-ESS3842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