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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抬高紅酒價騙公司1200萬元 兩名連鎖免稅店前高層判入獄

香港電台

涉抬高紅酒價騙公司1200萬元 兩名連鎖免稅店前高層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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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抬高紅酒價騙公司1200萬元 兩名連鎖免稅店前高層判入獄

2025年04月29日 19:28 最後更新:19:40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兩名連鎖免稅店前高層人員,控告二人串謀詐騙,隱瞞利益衝突以自組公司向法國供應商購入瓶裝紅酒,抬高價格超過1200萬元並轉售予該連鎖免稅店圖利。二人今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57個月及14個月。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兩人早有預謀犯案,嚴重違反誠信,而且犯案時間長達6年,詐騙金額超過1200萬元,因此以監禁8年為量刑起點。法庭考慮到二人的求情因素,包括審訊時均年過70歲,並已向天傳有限公司歸還個人得益,故扣減二人的刑期。其中一名被告因認罪及在審訊中協助控方舉證,另獲額外扣減刑期。

案情透露,兩名被告於2004年8月起安排天傳經由輝添發展有限公司和萬好貿易有限公司向一間法國酒廠發出訂單。由2004年8月至2011年5月,天傳經輝添及萬好發出56張瓶裝紅酒訂單,涉及款項共逾2600萬元。調查顯示,輝添及萬好其實以1400多萬元購入該56批紅酒,抬高價錢後轉售給天傳,致使天傳多付逾1200萬元。

廉署調查又發現,萬好及輝添其實由包括兩名被告在內人士出資成立,並由其中一名被告及其女兒分別出任萬好及輝添的唯一股東兼董事。雖然天傳規定員工須申報利益衝突,並不得參與天傳有利益衝突的業務,但兩名被告從來沒有披露與萬好及輝添的關係。

警務處國安處落案起訴一名61歲男子一項《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國安處於去年11月29日拘捕該名男子。警方調查顯示,被捕男子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煽動他人引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案件於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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