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立法提高私營醫療服務收費透明度,包括規定私營醫療機構公布價目資料;規定私家醫院提供服務費用預算,以指定格式向病人提供書面預算表格;規定私家醫院呈報及公布過往費用及收費的統計數據。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林哲玄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認同增加收費透明度。現時很多不同私院也有將收費表格放上網,但市民不容易理解,最好由政府的監管機構有統一表列,方便市民查詢,甚至可用圖像方式表達。但他關注在手術前,有時難以將預算百分百寫得好盡、好實,因為一旦發生併發症,開支差距可以很大。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在同一節目表示,認同三個立法方向,但部分細節值得探討。對於當局建議若病人需在預約12小時內入院 ,私家醫院應可獲豁免提供預算表格。他建議可修訂至6小時內入院的程序才豁免提供預算,會更符合立法精神。
當局建議,若私院最終收費超出預算,例如20%或更多,私家醫院須向病提供書面解釋。彭鴻昌建議可收緊至超出10%就要提供書面解釋,認為可以令醫院及醫生有一種壓力,提供收費預算時更精準。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三項控罪罪名成立。
法官杜麗冰在庭上宣讀裁決時指出,確信黎智英是三項串謀控罪的主謀,利用《蘋果日報》作為平台,蓄意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有關刊物對中國和香港特區的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和損害,又說黎智英從未動搖過破壞中共政權的意圖,即使在國安法生效後,他仍然執意推進,只是轉為以較隱晦及收斂方式進行。
法官引述從犯證人、《蘋果日報》前社長張劍虹的證供,指黎智英在第二次被捕後,依然指示他要如常經營《蘋果日報》,反映黎智英在《國安法》頒布前後,唯一意圖是要尋求中共倒台,即使最終代價要犧牲中國和香港人民的利益。
法官亦指出,從黎智英的專欄文章、直播節目等內容可見,他成年後長年都對中國深懷怨恨,經常以協助香港人為藉口,請求美國幫助推翻中國政府。案中證據亦顯示,案中同謀Mark Simon在背後為黎智英做事,為他安排在華盛頓與美國政府官員會面,包括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等,遊說並尋求他們的支持,以對抗中國和香港特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