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國家指明要招募間諜去竊取另一個國家的機密時,對象國可以不回應嗎?今次事件的主角就是美國。
5月1日,美國中情局(CIA)發佈了兩段新影片,公開招募中國公民,為中情局服務,從事對中國政府的間諜活動。
妙就妙在美國做這些事情,還要公告天下,或許這也是一種心戰。
中央情報局去年已用中文發佈了一段教學影片,告訴中國人該如何安全使用暗網聯繫中情局。《紐約時報》引述一名美國官員表示,如果去年那段教學影片沒有起到作用,中情局就不會再製作這些精美的新宣傳片了。
特朗普政府新任命的中情局局長拉特克利夫顯然要加強對華情報。拉特克利夫4月在給中情局官員的一份報告中說,中國是中情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拉特克利夫還告訴美國國會議員,中情局需要重建其在中國人力情報收集網絡,需要情報專員去招募中國官員,竊取中國政府機密。
不要以為這些事情和香港無關,香港是美國刺探中國情報的一個焦點。特區政府一直在研究制訂執行《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附屬法例,如今面對美西方的嚴峻挑戰,訂立未雨綢繆的附例,自然是「早一日,得一日」。近日特區政府就推出的《維安條例》附例,包括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可指定履職場所,其他人不能非法披露國安公署調查工作等。
1. 權力本已存在。附例推出後,有網上評論指這是否國安公署擴權?其實公署的權力本已存在,附例只是更清楚地指明其權力行使的方式。《香港國安法》第55條規定國安公署可在嚴重情況對行使案件管轄權,包括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特區管轄確有困難;特區無法有效執行《香港國安法》;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國安公署可在嚴重情況管轄案件的權力本已存在,並無擴大。在美國中情局公然要針對中國的前題下,我們那能假定這些極嚴重情況不會發生?
另外,附例訂明執行細節,包括公務人員須及時向國安公署提供一切所需和合理的協助;任何人須遵從公署根據《香港國安法》第57條簽發的法律文書,包括沒有遵從公署的法律文書,提供虛假資料,披露公署調查資料等皆屬犯罪。另外蓄意妨礙公署執行職務、假冒公署人員及偽造公署文件,亦屬犯罪。這都是參照香港法例常見的同類罪行,只是清楚界定公署人員執行職務時也受類似的法律保障,可以說是明晰了權力行使的情景,並無擴大政府的權力範圍。
2. 規範加強保障。國安公署在港執行職務或行使案件管轄權時,相關的法律程序、國安公署工作受保護的範圍、其他政府機構協助的義務,都要由附例定出明確的規範。批評者慣性地對附例的規範看成對市民的「限制」,這只是一種慣性負面思維。以國安公署的履職場所為例,附例生效後,特區政府刊憲宣布令列出6處與國安公署履職相關的地點為禁地,包括銅鑼灣維景酒店等公署辦公地點。有評論話這些「禁地」接近民居,又話不知能否和這些地方出來的人員說話,怕誤墮法網云云。這些講法完全是危言聳聽。
國安公署的辦公地點明示為禁地,就如市區也有軍營一樣,同樣明示為禁地。現在九龍塘軍營附近也有學校和民居,不見得對市民生活有任何影響。正常居民不會胡亂進入這些地方,明示為禁地沒有增加什麼新的「限制」。國安公署辦公地方刊憲公示列為禁地,門口掛牌警告,正正提醒普通市民,不要亂入這些地方。這不會增加市民墮入法網的機會(因為擅入本來也是犯法),反而加強了保障,減少市民因為無知而誤入的可能。頭腦正常市民應該明白,你若不是看了中情局影片應聘做美國間諜,就不要偷偷地潛入國安公署的辦公室了。
新訂立的國安附例,對一般良民毫無影響,但對外國間諜就有切身打擊。訂了法律講明和公署行使職權相關的那些行為非法,外國間諜被抓個正著時,就不能鑽法律空子,說國安公署人員執法不受本地法律保護,他們可以公然抗命了。
盧永雄
早年和一個加拿大的長者高管一起去中國,他說起兩個故事。
他幾歲的孫女聽說他要去中國,感到相當興奮,因為在孫女的眼中,中國是一個玩具王國,孫女走進玩具百貨店時,見到差不多所有玩具都是「Made in China」(中國製造),所以在小小的心靈中,中國很好玩,因為中國到處是玩具。
老人家由「Made in China」講到Made in Japan(日本製造),又講起另一個故事。在上世紀50年代老人家還是年青的時候,他有一次去買一件外套,上面寫著「Made in U.S.A」(美國製造),他買了之後才發現被人搵了笨,原來日本有一個縣簡稱「U.S.A」,這其實是一件日本貨,但寫「Made in U.S.A」來誤導消費者。老人家說上世紀90年代覺得日本貨很高檔,但是再往前倒數40年,日本產品都要偽冒美國出產。
老人家既講出一個產業從不同地方輪轉的故事,亦都講起品牌價值(Brand equity),其實背後是要看你生產甚麼東西出來,對消費者有價值。對他的孫女而言,小孩對不同國家並無成見,中國生產出的漂亮玩具,就覺得中國品牌很好了。香港想重新發展高階製造業,也要重新審視「Made in Hong Kong」這個香港品牌,究竟有何價值。
特區政府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在周一宣布以片區開發的發展模式,即一整片地塊發展,率先推出洪水橋新區內一幅達到10.5公頃的土地分區招標,借助私人力量開發產業及住宅土地。與此同時,政府又公布成立洪水橋產業園有限公司,負責營運洪水橋大約23公頃的產業園,特區政府明年初會落實注入起始資金,目標是產業園公司明年中正式投入運作。
如果按過去的做事方式,恐怕北都第一個區洪水橋,可能2028年都未有土地推出,但本屆政府大力加快發展步伐,盡快推出土地,並採取多管齊下的靈活方式,在3幅產業用地中加入「非價格建議」,如果入標者的發展策略性產業是龍頭企業,或者發展速度夠快、投資規模夠大、創造就業夠多的話,就會加分。
至於成立洪水橋產業園公司,用更靈活的方式加快發展。過去從工業邨公司開始,到搞數碼港和科技園,都是用公司的方式運作,公司由政府全資擁有,但用商業化的方式經營。
例如洪水橋產業公司會委任董事局及招聘行政總裁,負責公司運作,長遠是希望它可以自負盈虧。而產業園公司可以招標出售部分土地,供企業建設上蓋物業,亦可以「以土地參股方式」,和企業一起成立公司,共同開發和投資產業。這個政府公司以土地參股形式,可以減少投資方的地價負擔,並增強投資方的政府股東背景,都是一個創新的做法。
無論如何,香港北部都會區招商引資,會面對鄰近地區的競爭。內地很多產業園區都是有靈活的招商策略,可以低地價甚至是免地價開發,地方政府注重投資者能夠帶來多少新增的GDP,而不是那麼重視賣地收入。再加上內地的廠房建築成本遠比香港低,所以香港面對的競爭不低。
至於比較洪水橋產業園和新田科技城,新田科技城會集中搞創科產業,而政府定位洪水橋產業園,就會做高端製造業,按政府官員提出的例子,可以發展新興的建築業,例如組裝合成建築,或者是中成藥的保健品產業。產業園公司會在那23公頃土地中,劃出不同的產業片區分區發展。
無論如何,香港搞工廠,即使高度自動化,建築費和地價成本都較貴,但是在港生產可以有「Made in Hong Kong」的品牌,或許香港的品牌和30年前比較,已經沒有當年那麼吃香,特別是內地很多產業已經發展起來,甚至比香港更加先進,所以香港要更加進一步思考自身的品牌價值,例如藥品和保健品,由於要食入口,很多人對安全度的要求會更高,「Made in Hong Kong」還會有一定的市場。
香港發展高階製藥造業,不是沒得做,但是要對好焦,搞清楚自己的定位,知道香港的賣點,還是有發展空間。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