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尖沙咀寶勒巷新一代卡拉OK發生香港史上最嚴重的縱火及謀殺案,釀成17死13傷慘劇,警方在火警發生後一個月拘捕4人,而主謀亦在2008年於深圳被公安拘捕,之後被送回香港受審。被警方通緝27年的陳惠良,去年在內地落網,並移交至香港警方。案件星期一(1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時無需答辯。
案件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8月11日,以作進一步的DNA檢驗。辯方申請證物處理,希望將財物交給已在法庭內的胞姐,遭控方反對。控方指被告被拘捕時在身上搜出的財物,不知道會否是證供的一部分。
裁判官陳志輝聽畢後,遂將案件押至8月11日提訊,被告沒有保釋申請。另外,要等待控方完成調查,才可以將財物發還至親屬。
被告陳惠良(52歲,無業),居於廣東東莞,他被控1997年1月25日在尖沙咀寶勒巷新一代卡拉OK,與李家豪、董勝飛等其他人士謀殺17人。目前仍有一名現年47歲(案發時19歲)的男子陳福清在逃,執法部門已懸賞40萬港元全力緝捕。
警方去年拘捕陳惠良,並進行案件重組。
資料顯示,1997年1月25日凌晨約3時59分,在九龍尖沙咀寶勒巷6至8號、佔地3層的新一代卡拉OK內,遭至少2名兇徒用汽油彈襲擊,該卡拉OK瞬間陷入火海,濃煙充斥3層樓,最終造成17男女(16至42歲)死亡,另有13人受傷。
警方去年拘捕陳惠良,並進行案件重組。
在火警發生後一個月警方拘捕4人,當中3人被判處謀殺罪成終身監禁,另一人入獄11年。至於曾被警方列為頭號通緝犯、主謀疑犯、綽號「上帝」的蔡錦輝,直到2008年、即潛逃12年後,終在深圳被公安拘捕,其後被移交予本港警方,之後在2010年5月判謀殺罪成,依例判囚終身。
警方去年拘捕陳惠良,並進行案件重組。
案件編號:KCCC30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