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由《白菜湯》到霹靂-15E的逆向工程…..

博客文章

由《白菜湯》到霹靂-15E的逆向工程…..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由《白菜湯》到霹靂-15E的逆向工程…..

2025年05月20日 17:57 最後更新:05月21日 22:22

看著國家今天的發展,卻不期然想起俄國文豪屠格涅夫的散文詩《白菜湯》。故事短短的,不妨抄錄給大家看看。

在俄國一個村莊,有個老農婦是個寡婦,只有唯一一個20歲的兒子,是村裡最強壯的工人,但是他死了。

村莊的地主女主人聽說了老農婦的悲慘遭遇後,在葬禮那天拜訪了她。只見這位剛剛失去兒子的老婦人站在桌前,不慌不忙、神色鎮定地,一下一下從變黑的鍋子裡,舀起清淡的白菜湯,一勺一勺地喝著。

「天呐!」女主人想,「在這種時刻,她竟然還喝得下湯,這個人怎麼這麼冷漠,她不知道人間冷暖嗎?」此時此刻,女主人想起幾年前,當她失去了出生才9個月的小女兒時,因為太過於悲痛,她拒絕去彼得堡附近的別墅避暑,在城裡度過了整整一個夏天!而這個老農婦死了兒子,竟然若無其事地喝著白菜湯。

女主人終於沉不住氣了:「塔緹娜,」她說道,「不是吧,我太驚訝了!難道你真的一點都不關心你的兒子嗎?你怎麼會有胃口吃得下東西,你怎麼能喝得下白菜湯!」

老農婦用平靜的聲音說話,悲痛的淚水此刻正從她深陷的臉頰滾落,「我的兒子瓦夏已經死了,我當然傷心。他死了,我也就跟著他一起去了,他把我的心臟從身體裡扯了出來。」她泣不成聲,但忽然又變回了平靜的語氣,「可是,這湯不能白白浪費,裡面還有鹽呢。」女主人聳聳肩膀,然後就無可奈何地走了。是啊,鹽對她來說不值幾個錢。

屠格涅夫寫出俄國當時貧富懸殊的慘況,階級差異導致價值觀的鴻溝,貴族眼中廉價之物,卻是低下階層怎樣也不想放棄的珍貴資源。窮,就是這樣了。1878年的中國,比俄國還要窮得多,之後中國還窮了一百年。我有個朋友的媽媽說,當年在東莞鄉下,很多人本來已窮到養不起孩子,要送給人家,到30年代抗戰期間就更慘了,她自己也吃過用樹皮煲的湯,用來頂肚餓呢。

誰會想到百年過去,中國戰機可以在空戰中擊落法國和俄羅斯的戰機呢…

還有中國「殲-10CE」戰機射出的4、5枚中國產「霹靂-15E」導彈的殘骸,多個國家都十分感興趣。據《印度國防研究所》(IDRW)於5月17日報導稱,目前「五眼聯盟」(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和新西蘭)、法國以及日本等國,均對分析印度獲得的「霹靂-15E」導彈殘骸有著濃厚的興趣,希望印度方面可以提供導彈殘骸資料。這些國家要把「霹靂-15E」拿回去做逆向工程,學造類似的導彈。還在20年前,不是中國要拿美西方導彈殘骸去做逆向工程嗎?

近日有外國通訊社報導,一間德國大車廠的研發部門主管,收到老闆的通知,叫他研究中國最新電動車的智能控制系統,他認為講白一點,是叫他去抄中國的系統。他說20年前,他和同事去上海車展,指著中國的新車,大笑說這不是抄德國車的車款嗎?他說完全想不到,20年後,他要抄中國車的控制系統。

這又讓我想起股神巴菲特5月3日在他宣布退休的股東會上,回應一個中國股東的提問時說的話,「你生在一個好時代,縱觀整個中國歷史,你在哪個時代出生好一點呢,500年前還是1000年前,抑或在現在呢,毫無疑問是生在現在。你生下來就是很幸運了,我的意思是,今天中國的一切都比以前好太多,你不得不承認,你命真好,多在娘胎多等待幾百上1000年,一出來就趕上這個黃金時代,一個最好的時代。」

從百年前中國那種屠格涅夫筆下的《白菜湯》時代,發展到今天,這是多麼大的飛躍呢?

盧永雄

往下看更多文章

增加權力行使透明度

 

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政府按法律執法,執法的依據和透明度相當重要。

中央駐港國安公署與警務處國安處昨日(6月12日)就一宗涉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採取聯合行動,約談6個人及1個組織,獲得法庭搜查令檢查相關人士的住所和辦公室。這次執法行動是早前《維護國家安全(國安公署)規例》訂立後的首次執法案例,要了解附例和執法行動的權力根源,就要從最根本的概念說起。

第一、國家行為

中國是實行單一體制的國家,權力由上而下授予。維護國家安全,是中央政府的事權,當然中央政府可以授權地方政府(例如香港特別行政區)協助執法,但這樣無損中央的事權。在憲法學有「國家行為」的概念,意即政府按法律行使中央事權時,這就是國家行為,地方政府對中央政府的國家行為無管轄權。中央從來就有保護國家安全的權力。

第二、《香港國安法》第55條

當然,中央政府可以立法闡明甚至限制自己的權力,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為香港訂定的《香港國安法》就是一個好例子,當中第55條指,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可以在3個特別情形下介入國安案件,這3個特別情況分別是:一、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確有困難;二、出現香港特別行政區無法有效執行本法的嚴重情況;三、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

由於《香港國安法》是中央立法機關制定的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全國性法律對中央機構有約束力,換言之《香港國安法》第55條其本質不是增加國安公署的權力,反而是明確了國安公署只會在該3個情況下行使權力。

第三、維護國家安全香港的附例

早前香港特區立法會訂立《維護國家安全(國安公署)規例》,這條附屬法例講清楚國安公署在港執法時候的相關程序、特別是不配合執法會有何後果。例如昨天的執法,國安公署就是根據這條附例第3條,要求警務處國安處協助和配合,包括為國安公署對涉案人士進行約談作出安排。另外,警方國安處都根據另一條附例即《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一,獲得法庭搜令搜查6個涉案人士的住所,和根據附表二要求涉案人士交出旅遊證件。這部分是香港警方國安處調查的部分,當警方國安處也認為有關人士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就按相關附例進行調查。

《維護國家安全(國安公署)規例》的制定,其實明確了當國安公署在香港按《香港國安法》第55條執法時適用的刑事程序及相關人士的刑事責任。要注意即使沒有這個新訂的附例,完全不會影響國安公署在香港的執法權力,因為這個是國安公署按《香港國安法》第55條行使權力的國家行為。但會有人提出疑問,國安公署執法時,究竟會適用內地的刑事訴訟法,還是香港的法律來去規範對調查不合作的行為,但附例制定之後,就等於清楚說明,如果國安公署在香港執法時,有關人士並不配合,就會按香港的附例進行處罰,而不是適用內地的刑事訴訟法律。當然要注意附例並沒有規範國安公署執法的權力,但會闡明了國安公署在港行使權力時適用的本地法律。

雖然國安公署的執法權力沒有變,並不會因為這條附例增加了其權力,因為其權力早已存在,但附例的好處就是增加透明度,以及適用的香港法律。這是香港法治的特色,中央顯然十分重視,盡量保持。

第四、尚未啟用第55條。

有人問這次聯合行動是否已啟用《香港國安法》第55條,擔心會被送返內地。但看政府的公布,國安公署今次是為確定有否《香港國安法》第55條所指的情形,而要求警務處國安處協助約談相關人士,換言之,《香港國安法》第55條並未啟動 。

有人說,這次國安公署首次在香港執法,有一定的震懾力。不過也可以引用當年外長錢其琛談及香港將就「23條」立法時候的評價。他說「23條」立法主要針對那些想破壞國家安全的人,這些人是絕少數,心中沒有鬼的人,不會受到相關法律制裁,當然很反對立法的人,就可能是「心中有鬼」了。

普通市民如果不涉及極其嚴重的國安案件,完全不會擔心國安公署在香港約談他。如今這個個案更加表明,國安公署在香港約談嫌疑人時,會按附例找警務處國安處配合,如果需要搜證的時候,也按《香港國安法》要求行事。可以說這次執法行動是進一步完善《香港國安法》的實踐,增添了執法行動的透明度。

盧永雄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