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糧油雜貨供應商時任高級營業代表,訛稱多個客戶曾向供應商訂購貨品,誘使供應商9個月內發放總值逾1200萬元的貨品,其後再轉售這些貨品圖利,被告在區域法院承認32項欺詐罪名,暫委法官崔美霞將案件押後至7月17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46歲被告是大昌貿易行有限公司前高級營業代表,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2020至2021年期間,在大昌行的電腦系統輸入虛假訂貨單,訛稱32個客戶向公司訂購了貨品。大昌行因而向這些客戶發出共410張發票,並安排發放總值逾1200萬元的貨品。被告涉嫌偽冒客戶簽收貨品,其後私自轉售貨品圖利,但他只向大昌行繳付貨款約28萬元。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三項控罪罪名成立。
法官杜麗冰在庭上宣讀裁決時指出,確信黎智英是三項串謀控罪的主謀,利用《蘋果日報》作為平台,蓄意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有關刊物對中國和香港特區的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和損害,又說黎智英從未動搖過破壞中共政權的意圖,即使在國安法生效後,他仍然執意推進,只是轉為以較隱晦及收斂方式進行。
法官引述從犯證人、《蘋果日報》前社長張劍虹的證供,指黎智英在第二次被捕後,依然指示他要如常經營《蘋果日報》,反映黎智英在《國安法》頒布前後,唯一意圖是要尋求中共倒台,即使最終代價要犧牲中國和香港人民的利益。
法官亦指出,從黎智英的專欄文章、直播節目等內容可見,他成年後長年都對中國深懷怨恨,經常以協助香港人為藉口,請求美國幫助推翻中國政府。案中證據亦顯示,案中同謀Mark Simon在背後為黎智英做事,為他安排在華盛頓與美國政府官員會面,包括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等,遊說並尋求他們的支持,以對抗中國和香港特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