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瑪特旗下潮玩IP角色「LABUBU」近來風靡全球,引發搶購熱潮。深圳水貝黃金市場近日出現了黃金版「Labubu」飾品,售價僅需百元人民幣左右,吸引了眾多年輕消費者。
黃金批發市場出現黃金版「Labubu」飾品
據報導,在深圳金展珠寶廣場、水貝壹號等黃金批發市場,多家商戶推出了以「Labubu」造型為基礎的黃金飾品,包括珠串、3D硬金掛件和手機貼片等。這些產品重量較輕,價格通常在百元以下,因其可愛造型和高性價比而深受年輕人喜愛。
LABUBU是由龍家昇參考北歐古老精靈的傳說,創作出一群小精靈。
商家稱「只是相似」
部分商戶12日受訪時表示大多數已經售罄,但少數商戶表示仍有庫存或可調貨。當被問及是否侵權時,有些商戶辯稱其產品與正版「Labubu」不完全相同,只是外形相似,且市場上有類似產品公開銷售,認為若侵權不會如此公開擺放,並強調進貨價格低廉。
關楓馨的「可口可樂系列LABUBU」。
客服:未授權任何商戶生產這類產品
隨後,泡泡瑪特客服明確表示,公司並未推出黃金版「Labubu」飾品,也未授權任何商戶生產這類產品,市面上的相關產品可能是仿冒品或DIY製作。客服進一步解釋,如果商戶大量出售仿冒品,可能構成侵權;如果是個人非營利行為並且未違法使用IP肖像,則不在公司管理範圍內。如果調查確認有侵權行為,公司將採取相應的法律措施。
潮流文化的代表之一
「Labubu」是香港藝術家龍家昇(Kasing Lung)的作品,是他筆下生活在北歐森林的精靈。其毛絨外觀、尖牙造型和呆萌表情深受年輕消費者喜愛,在盲盒、手辦、服飾等文創產品中被廣泛應用。近年來,「Labubu」在全球市場上迅速走紅,成為潮流文化的代表之一,其IP價值不斷攀升,也因此成為侵權行為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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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家:可能侵犯泡泡瑪特對該角色的著作權
法律專家指出,未經授權生產和銷售仿製「Labubu」造型的黃金飾品,可能侵犯泡泡瑪特對該角色的著作權。如果「Labubu」的名稱或造型已被註冊為商標,商戶使用相似標識並導致消費者混淆,可能構成商標侵權。侵權商戶可能需要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以及銷毀侵權產品的民事責任,情節嚴重者可能面臨市場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