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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款外用產品含有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 一名51歲涉案女子被捕

社會事

四款外用產品含有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 一名51歲涉案女子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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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款外用產品含有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 一名51歲涉案女子被捕

2025年06月17日 19:12 最後更新:20:17

衞生署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四款含有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的外用產品,產品名稱分別為 「昱顺新升级藏药癣毒王草本乳膏」、「昱顺苗药毒痒王抑菌乳膏」、「合生美狼毒王二十四味草本乳膏」,以及「昱顺中华真菌王抑菌乳膏」,有關產品分別含有屬於第1部毒藥「丙酸氯倍他索」、「酮康唑」及「咪康唑」的成分。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衞生署根據情報,從一個位於屯門的零售檔位取得上述產品樣本作化驗,政府化驗所的檢驗結果顯示,產品的樣本含有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亦懷疑屬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衞生署聯同警方星期二到涉事處所採取執法行動,一名51歲女子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被捕,衞生署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衞生署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含有未標示受管制成分的外用產品。政府新聞處圖片

衞生署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含有未標示受管制成分的外用產品。政府新聞處圖片

「丙酸氯倍他索」是用於治療炎症的類固醇藥物,不適當使用類固醇會引致皮膚問題及系統性的副作用如滿月臉、高血壓、高血糖、腎上腺機能不全和骨質疏鬆等。「丙酸氯倍他索」的產品屬處方藥物,須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亦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獲授權毒藥銷售商(即藥房)憑醫生處方購買。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酮康唑」及「咪康唑」用於治療真菌感染,副作用包括局部皮膚刺激及過敏反應,含有「酮康唑」及「咪康唑」的外用產品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

衞生署和醫管局公布,衞生署轄下醫院牙科服務將於26年2月6日,與醫管局轄下口腔頜面外科服務合併,並由醫管局接辦。

衞生署。 政府新聞處圖片

衞生署。 政府新聞處圖片


  
衞生署表示,行政長官在2024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全面審視醫療體系的定位和目標,改革醫管局、衞生署和基層醫療署的職能和分工,署方將專注公共衞生職能,履行監管和執法角色,衞生署的臨床服務正逐步整合至醫管局或基層醫療署。

衞生署醫院牙科服務明年2月6日起交由醫管局管理,現時衞生署醫院牙科服務轄下7間口腔頜面外科及牙科診所,將於原址繼續提供服務,並與現時醫管局於六間公立醫院的牙科及口腔頜面外科服務合併,有助進一步理順和優化整體服務安排。

所有病人在26年2月6日或以後,在這7間口腔頜面外科及牙科診所的排期或覆診期紀錄,以及儲存於該7間診所的個案及病人醫療紀錄,包括臨床紀錄、X光紀錄、臨床照片及牙模等,將一併移交醫管局。如病人或家屬不同意將個案及相關醫療紀錄轉交醫管局以繼續跟進和處理,可以於明年1月16日或之前,致電3153 4044或以電郵(hds_enquiry@dh.gov.hk)通知衞生署。

醫院管理局。巴士的報記者攝

醫院管理局。巴士的報記者攝

發言人又指,退出安排的病人如已預約於明年2月6日或之後應診,覆診期將會被取消;而日後若要到醫管局的牙科及口腔頜面外科求診,須遞交新轉介信以作預約,並根據醫管局安排繳付新症的診症費用。所有被病人拒絕轉交醫管局的醫療紀錄,將會由衞生署在服務轉移後按照其檔案管理政策處理及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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