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一對夫妻離婚後,張姓男子發現撫養十年的10歲女兒其實並非親生,憤而告上法庭向前妻索賠,經法院調解最終獲赔16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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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將房產車輛留給母女
據內地媒體報導,張男與胡姓前妻2012年結婚,翌年誕下女兒。2023年3月,兩人因生活衝突不斷離婚,女兒撫養權歸前妻,張男同意將房產、車輛留給母女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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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友一句話起疑
胡姓前妻離婚半年後再婚,婚後數日即誕下男嬰。今年春節期間,親友隨口說「孩子越長越不像爸爸」,加上前妻再婚生子的時間點,令張男起疑,決定與女兒做親子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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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結果證無血緣
結果證實,張男與女兒無血緣關係。他憤怒說:「當初把車子、房子留給她們,就是為了女兒,沒想到女兒跟我沒血緣關係,一定要把財產要回來」,隨即向法院起訴,索賠69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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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喊冤稱「不知情」 拒賠償
胡姓前妻喊冤,承認女兒非張男親生,但強調「當時我確實是不知道啊!」,並指張男在女兒成長過程中未盡太多父親責任,拒絕賠償撫養費及精神損失費。
念舊情降索賠至16萬 法院調解達成和解
經法院調解,張男念及與女兒十年的情分,同意將索賠金額降至16萬元,雙方最終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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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女業主長期未拔手機充電器致電線故障引發火警,最終導致住宅焚毀損失達9.5萬人民幣。
女業主長期未拔手機充電器釀火警,住宅遭焚毀損失達9.5萬元人民幣。網上圖片
未拔充電器釀火警 女業主損失9.5萬人民幣
近日,貴州黔西南州一幢居民樓發生火警,業主莫女士因事故蒙受約9.5萬元人民幣(約10.6萬港元)的經濟損失。經有關部門調查確認,起火原因為長期未拔除的手機充電器引致電氣線路故障,進而引燃周邊可燃物,火勢最終蔓延成災。
女業主長期未拔手機充電器釀火警,住宅遭焚毀損失達9.5萬元人民幣。網上圖片
業主回憶經過
莫女士憶述,事發當天早上7時16分外出送孩子上學,離家前仍記得主臥床頭插座板上的手機充電器尚未拔除,家中部分電器電源也未完全關閉,未料最終釀成火警。
女業主長期未拔手機充電器釀火警,住宅遭焚毀損失達9.5萬元人民幣。網上圖片
起火點在主臥 損失約9.5萬人民幣
事發後,消防人員迅速到場將明火撲滅,火災調查人員隨即展開調查工作。經現場勘查及詢問,起火位置位於住宅主臥,火源來自床頭牆面插座板位置,確認為電氣線路故障引燃附近可燃物所致。是次火災過火面積約80平方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9.5萬元。
女業主長期未拔手機充電器釀火警,住宅遭焚毀損失達9.5萬元人民幣。網上圖片
消防實驗揭示風險
至於「未連接手機的充電器是否仍在運作」一事,寧波消防曾進行相關實驗。消防人員將手機充電器插在插線板上,再以感應式測電筆進行測試,結果顯示仍能檢測到感應電流。實驗證明,充電器只要插在電源上,即使沒有連接手機,仍然處於工作狀態。若長時間不拔除,不但會縮短使用壽命,當內部電子元件老化或損壞時,更有可能引發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