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男文員2021年在葵涌賢禮苑用生果刀斬死七旬父親,被控謀殺罪。他星期四(6月19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誤殺罪。法官郭啟安將案件押至9月25日作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精神科專家報告,期間繼續還押小欖。
被告李文樂星期四(6月19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誤殺罪。
被告李文樂,被控一項謀殺罪,指他於2021年10月11日在葵涌荔景山路180號賢禮苑賢德閣某室內謀殺李學財。被告以減責神志失常影響為基礎承認誤殺罪,獲控方接納。
案情指,案發當日即2021年10月11日約下午4時,死者的鄰居回家時聽到涉案單位傳出尖叫及求救聲,於是報警。警方到場時78歲的死者已失去知覺,被告平靜地坐在沙發上,衣服及鞋均有血跡,兩把沾血的生果刀則放在一旁。被告透露自己與死者因工作問題起爭執。
被告與死者因工作問題起爭執,其後用生果刀施襲。根據醫學報告,被告曾因強迫症和焦慮求診精神科。
警誡下被告稱受死者襲擊,所以用生果刀自衛及刺向死者。被告被送往醫院,醫生指他的情緒不穩定。而死者送院時因大量出血及心跳停止,出現器官衰竭,醫生為他進行心肺復蘇,注射腎上腺素及輸血,但最終仍傷重不治。法醫進行驗屍,發現死者身上有超過80道傷口,法醫判斷死者死於身體多處刺傷及割傷。
根據醫學報告,被告於2009年及2013年因強迫症和焦慮求診精神科,數年後出現自殺想法及須送院,被診斷出「妄想型精神分裂症(paranoid schizophrenia)」,徵狀包括幻聽、被害妄想和自殺傾向。
案件編號:HCCC40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