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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精進建築上訴有可爭議理由 批准暫緩從名冊除名 

香港電台

法官認為精進建築上訴有可爭議理由 批准暫緩從名冊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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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精進建築上訴有可爭議理由 批准暫緩從名冊除名 

2025年06月19日 20:45 最後更新:21:10

涉及多宗致命工業意外的精進建築有限公司,被發展局拒絕續牌,原定本周五起在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上除名,精進建築上訴並獲高等法院批准暫緩除名。高等法院法官鄭蕙心在判詞表示,上訴有可爭議的理由,若除名將令精進建築的收入及現金流中斷,導致593名員工失業,即使上訴成功,亦無法向屋宇署追討賠償。

法官在判詞表示,精進建築一方指屋宇署未在拒絕續牌前給予書面解釋或明確解釋具體原因,未滿足《建築物條例》相關要求,亦未考慮精進建築提出更換授權簽署人及技術董事。

法庭認為,如果精進建築被除名,需要停止6項未完成的建築項目,令收入及現金流中斷,而有關公司延誤工程罰款約3億3600萬元,也需向分包商及供應商繳付約2億多元,公司現時只有1億5400萬元現金,被除名後停工有可能面臨清盤,593名員工將失業。

至於繼續工程會否涉及公共安全或公眾利益,判詞提到,「精進建築」續期面試去年4月完成,延至今年5月才下決定,上訴的正式聆訊暫訂於8月26及27日,暫緩除名所涉及的相對時間較短,現階段不會評論「精進建築」的表現或事故記錄,批准暫緩除名亦不應被理解為對上訴人表現或過往紀錄的評價。

私隱專員公署發布應對濫用人工智能深度偽造技術指引,向學校及家長提出多項建議,預防及處理相關事故。

私隱專員鍾麗玲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網上有很多工具可製作深偽內容,由於青少年正在發展認知能力,缺乏網絡安全知識,因此公署發布指引並提供建議,希望保障青少年。

鍾麗玲指出,在學校中有機會出現的深偽內容,例如「影象的性暴力」、網絡欺凌、詐騙或假信息等。公署建議學校減少發布見到清晰學生樣貌的相片及影片,如要發布,可上載在內聯網或安全的平台上,家長在社交平台上載涉及子女的相片和影片亦要小心。她又表示,留意到有學校會考慮學生私隱,包括盡量避免影學生的特寫照、解像度亦會降低等。

鍾麗玲提到,很多學校都有危機處理或反欺凌的政策及程序,但隨著科技演變,認為可加入涉及人工智能事故的內容,公署亦不時向教育界提供有關培訓。

香港資助小學校長會名譽主席張勇邦在同一節目表示,認同私隱公署推出指引的做法,可加強保護學生福祉。不過,他指出學校會在網站或刊物展示學生校園生活的相片及影片,校方會先取得家長同意,多數家長亦希望能在網站或刊物看到子女在校園的學習情況,如有關相片影片只能上載到內聯網,公眾或其他有意報讀相關學校的家長就無法得知校園情況。

他認為需要收集更多學校及家長意見,如何在展示相片影片及保障學生之間,取得更好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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