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李子建:守護國家安全底線 堅定高校文化自信

博客文章

李子建:守護國家安全底線 堅定高校文化自信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李子建:守護國家安全底線 堅定高校文化自信

2025年06月22日 23:10 最後更新:23:25

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主任在香港國安法實施5周年論壇上的重要講話,深刻總結了國安法對香港由亂到治、由治及興的關鍵作用,並為香港未來發展指明了方向。結合講話精神,本人作為香港八所公立大學之一,也是香港最大的以師範教育為主的高等學府--香港教育大學的校長,也從國家安全和文化自信的角度談幾點個人感受。

一、香港國安法是捍衛「一國兩制」、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定海神針」;

5年前的6月30日,國家主席習近平簽令,公佈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從此,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不設防」的歷史一去不復返,掀開了「一國兩制」實踐的新篇章。香港的高教機構,曾經是反中亂港「黃絲」的重災區;而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實施,的確是香港由亂到治的「分水嶺」,「一法安香江」,不僅在香港整體社會帶來了一系列全局性、變革性、根本性的變化和影響,在香港教育大學的校園裡也呈現出撥亂反正後的新氣象,主要體現在國家安全教育、愛國主義教育、課程設置、校園治理、學術研究及社會認同等方面。

二、國安法實施五年來使香港大學校園發生許多積極可喜變化;

首先是國家安全教育得到了全面強化;在課程方面,多所高校開設了與國家安全相關的課程,如香港教育大學在八所公立大學中率先設立「國家安全與法律教育研究中心」,推出《香港國安法》《憲法》《基本法》等課程,通過案例教學增強學生對國家安全的理解。

對於教師培訓,自2023/24學年起,香港教育局要求所有新聘任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確保教育工作者具備正確的國家安全觀念。在校園活動方面,香港教大在今年的國家安全教育日期間,就與多個地區組織和校長會等機構合作,通過舉辦論壇和學生的知識競賽與表演等活動,加強國安意識的宣傳和推廣。

此外,國民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正逐漸成為大學教育的常設內容;包括香港教大在內的香港所有大學都在重要的節慶活動日舉行升旗儀式,以增強學生的國民身份認同和愛國情懷。而教大還開展大思政先導計劃,通過走出課堂的體驗學習方式,感受國家在各個方面的飛速發展和建設成就。我們也注重弘揚中華文化,推動傳統文化創新傳承,教大開設了「新六藝」課程,通過國學經典研究,將書法、粵劇、武術等非遺項目納入通識教育,讓學生全面感受中國傳統文化的魅力所在。此外,隨著法治環境的優化,大學校園的治理也更加規範。

三、香港高校在國際教育領域的優勢讓我們有理由堅定文化自信;

隨著多個高校國際排名出爐,香港大學的整體排名都有提升,顯示出香港高等教育的國際競爭力在持續增強,並越來越受到國際社會和教育行業的認同。教育也是一種文化軟實力,排名不是唯一的指揮棒,但香港高校在世界教育舞臺上所展示出的明顯優勢,說明我們更有充分的條件和理由堅定文化自信,進一步為香港「一國兩制」和國家長遠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其次,文化自信應堅持「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原則,尤其香港特區具有「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一方面可展現開放的心態與思維,另一方面亦能發展具有中國國情或中華文化特色的研究成果或文創產品。透過不同的成果與項目,講好「香港故事」與「中國故事」;而且中文的國際化研究極具潛力,有望進一步發展。

四、文化自信是對中華民族及其優秀傳統文化所產生的積極認同;

「文化自信」一詞源自習近平總書記於2016年7月1日「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5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亦是從中共十八大提出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三個自信」發展而來的論述(https://zh.wikipedia.org/zh-hk/%E5%9B%9B%E4%B8%AA%E8%87%AA%E4%BF%A1)。文化自信是指一個民族對自身文化所展現出的集體性、具有穩定性的正面文化心態。

我個人認為,從教育的視角而言,文化自信是對中華民族及其優秀傳統文化所產生的積極認同,並透過教授與傳播、承傳與創新,並透過新的教學方法,使學習者(尤其是中小學生)能夠欣賞與認同優良中華文化背後那段光輝燦爛的奮鬥歷史;中華文化經典蘊含「仁義禮智信」、重仁愛、重民本、尚合和等正面價值觀,對當今社會乃至整個世界都有很正面的啟發。

即使在近現代歷史中,我國革命歷程中所蘊含的歷史文化精神,亦與當前教育所重視的愛國主義精神密切相關,值得香港特區的青少年深入認識與學習,從而進一步領悟這種精神如何與「一國兩制」、國家發展以及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使命相聯繫。

最後,在加強文化自信的同時,我們亦應重視文化安全,避免受到內外威脅和消極文化的負面影響(http://www.xuexiph.cn/sy/jcsz/202308/t20230822_6654584.shtml)。就國家「十四五」規劃來說,支持香港特區發展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文化自信」正是這一發展方向的重要指導思想,值得進一步深入思考與實踐。

結語:我們應牢記夏寶龍主任強調的「統籌發展與安全」,將文化自信轉化為行動力,既守護國家安全底線,又重視文化安全,發揮「超級聯繫人」優勢,為香港在強國建設中貢獻智慧與人才。

(作者: 香港教育大學校長 李子建教授)

聲明:

部分參考文獻從略。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香港教育大學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立場和觀點。

參考文獻:

1.  維基百科社群(無日期)。四個自信。取自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B%9B%E4%B8%AA%E8%87%AA%E4%BF%A1

2.  學習出版社(2023年8月22日)。文化自信之所由:什麼是文化自信。取自 http://www.xuexiph.cn/sy/jcsz/202308/t20230822_6654584.shtml

3.     新華社(2021年8月23日)。「十四五」規劃綱要港澳專章。取自 http://www.locpg.gov.cn/jsdt/2021-08/23/c_1211342024.htm




來論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時事評論員:陳嘉瑜

近日,駐港國安公署依法就個別在港外國新聞機構涉及宏福苑火災及香港立法會選舉的不實報導進行約談,並在官網發佈相關消息,獲得社會各界廣泛理解與支持。然而,香港記者協會隨後發表所謂聲明,妄稱此舉旨在「影響外媒報導」、「缺乏事實依據」,並誣指約談「製造寒蟬效應」「百害而無一利」。此類言論不僅曲解法律、漠視事實,更混淆視聽,必須予以澄清駁斥。

一、公署約談體現依法履職擔當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五十四條,駐港國安公署有責任會同外交部駐港公署和特區政府,對外國和國際組織駐港機構、新聞機構等依法加強管理並提供服務。此次約談正是公署履行法定職責、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具體體現,完全合法合規。

二、選舉前夕約談是防範風險之必要舉措

國家安全之核心是政權安全,立法會選舉是香港特區政權建設的重要環節。近期,個別外媒持續散佈唱衰選舉、煽動抵制的不實言論,甚至在火災救援期間借題發揮,企圖製造社會對立。公署在選舉前夕依法約談相關機構,旨在及時糾正偏差、防範風險,保障選舉平穩有序進行,這正是「勿謂言之不預」的負責任體現。

三、「三個希望」是法律與專業的雙重要求

公署在約談中明確提出希望有關外媒:秉持職業操守,客觀公正報導;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規定;自我珍重,好自為之,不可觸碰法律紅線。這「三個希望」符合國際社會對新聞行業的基本規範,是對媒體依法開展工作的善意提醒,也是對其正當權益的真正保護。將合理合法的規範要求污名化為「製造寒蟬效應」,恰恰暴露了一些人對「新聞自由」的錯誤理解——任何自由都不是無限度的,必須在法律框架和專業操守內行使。

四、未列舉具體事例不等於指控無據

公署基於日常監管與輿情研判,對已形成不良影響的虛假資訊和炒作抹黑進行整體警示,是常見的行政溝通與規範方式。約談並非司法程式,而是預防性、提醒式的履職行為。參與約談的媒體均未公開否認相關事實,香港記協卻單方面斷言公署「缺乏事實依據」,其自身又能否拿出證據證明所有外媒的相關報導均屬真實客觀?這種將未提供具體事例等同於「缺乏事實依據的指控」是典型的偷換概念,以「指控無據」為由否定監管正當性的邏輯,本身站不住腳。

五、否定依法監管才是真正損害香港利益

香港社會曾深受不實資訊與煽動言論之害,諸如「爆眼女」「太子站打死人」等謠言一度撕裂社會、擾亂秩序、助推暴亂。今天,駐港國安公署依法採取預防性措施,正是為了不讓歷史重演,確保香港在災後救援、選舉等重要事務上不被謠言和惡意炒作干擾。若放任不實資訊氾濫、監管缺位,才是對新聞行業公信力、社會秩序乃至香港國際形象的真正損害。香港記協所謂「百害而無一利」的論斷,不僅漠視法治精神,更與廣大市民期盼香港穩定和諧的共同願望背道而馳。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記協在聲明開篇特意呼籲市民投票,試圖將依法約談曲解為「影響投票意向」,其措辭用心值得警惕。這種政治化的操作非但不能提升其聲明的正當性,反而折射出該組織在職業倫理與法律認知上的偏差,以及政治道德的虛偽。

新聞工作者固然享有依法採訪報導的權利,但也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與社會義務。駐港國安公署依法履職,是對國家安全和香港整體利益的高度負責,也是對真正專業、客觀、公正的新聞事業的有力支持。有關行業協會應客觀理性看待法律賦予的監管職責,摒棄偏見,引導業界恪守真實、客觀、公正的原則,共同維護香港法治環境和繁榮穩定,這才是「百利而無一害」的正途。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