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邀請有意營辦「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的爭議解決機構,及網上爭議解決機構提交聯合建議書,計劃為期兩年。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表示已擬備邀請文件,為先導計劃物色合適的管理機構及科技服務供應商。獲委任的爭議解決機構將負責管理先導計劃,並就調解及仲裁提供機構支援。為推動更廣泛使用法律科技及網上爭議解決服務,管理機構須夥拍一家網上爭議解決機構為科技服務供應商,提供先導計劃所需的科技基建和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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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說,建議書必須連同全部所需資料及證明文件,在7月31日下午5時或之前以電郵送達律政司,或由專人遞交至律政中心中座地下收集箱。
律政司公布邀請提交營辦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聯合建議書結果,分別由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及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獲選為先導計劃的管理機構及科技服務供應商。先導計劃將於今年底前推出,兩間獲選機構會隨即展開相關籌備工作。律政司會適時公布先導計劃的進一步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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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導計劃營辦期定為兩年,將設專門機制,透過調解及仲裁解決體育糾紛。管理機構將負責管理先導計劃,以及就調解及仲裁提供機構支援,包括編訂具體的調解及仲裁規則、招聘和委任調解員及仲裁員、為調解員及仲裁員與當事人制訂收費架構,以及管理調解及仲裁程序。科技服務供應商將負責提供營辦先導計劃所需的科技基建及支援,推動更廣泛使用法律科技及網上爭議解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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