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女子在丈夫去世之後始發現對方外遇長達20年,更育有一私生子,怒向小三提告索償,終獲得賠償。
除戶驚見戶籍異常 揭亡夫藏20多年秘密
這名台中女子在丈夫去世後辦理除戶手續時,驚悉丈夫生前與一名吳姓女子維持婚外情關係長達近20年,並育有一名私生子。她隨即向第三者提出民事索償,要求賠償100萬新台幣(約25萬港元),指控對方侵害其配偶權。案件經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該名吳姓女子確有侵害配偶權之實,判令賠償20萬新台幣(約5萬港元),全案仍可上訴。
除戶驚揭亡夫外遇20年有埋私生子 ,台人妻怒向小三索償獲賠「呢個數」。資料圖片
發現丈夫長期外遇達20年
原告表示,她與丈夫於1981年10月24日註冊結婚,婚姻關係持續逾40載。丈夫於2023年10月25日離世,正是結婚周年翌日。她在處理亡夫戶籍除戶程序期間,意外發現丈夫早在2004年10月26日便已認領與吳姓女攤販所生之子,始知丈夫長期外遇。
她指出,吳女與亡夫不僅長期交往,更以家庭模式共同生活,包括亡夫每日傍晚或夜間前往吳女住所探望母子、支付生活開支等,嚴重破壞其婚姻關係,造成極大精神創傷,故提告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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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辯稱「不知已婚」以時效抗辯
吳女辯稱,她在2003年懷孕至兒子出生前,均不知男方已婚,事後雖知情,但未有意圖破壞他人婚姻。她又指,男方主動關心兒子成長,並非她主動介入。此外,她聲稱原告早在2004年5至6月間已知悉此事,遲至近20年後才提告,早已超出法律規定的10年請求權時效。
除戶驚揭亡夫外遇20年有埋私生子 ,台人妻怒向小三索償獲賠「呢個數」。資料圖片
法官認定持續侵害配偶權
法官審理後認為,根據戶籍資料及相關證據顯示,亡夫自2004年認領孩子起,至2023年逝世前,幾乎每日前往吳女居所探視,且長期資助其生活所需,並為吳女購置車輛,雙方互動遠超一般朋友界限,形同家庭生活模式,足以構成對原告配偶權的「持續性侵害」。雖然部份損害超出10年時效,理應不受保護,但近10年內的侵害行為仍然可以作為索償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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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賠償20萬新台幣
考慮到吳女現於黃昏市場工作,每月收入約2萬新台幣(約5000港元),經濟狀況有限,法院裁定她須賠償20萬新台幣(約5萬港元),並自2025年4月8日起按年息5%計息至清償完畢為止。本案訴訟費用則由雙方依比例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