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表示,北環綫項目下的東鐵綫古洞站工程,現已完成車站地面層板土木工程,月台層改造工程正進行。
港鐵項目執行主管-北環綫(第一期)羅廸高表示,項目其中挑戰包括要在有限工地範圍內施工,亦需於營運中的東鐵綫行車隧道進行工程。港鐵指,由於工程進度緊迫,車站結構採用大量預製組件,除了提質、提效,亦可減少碳足跡,更安全施工。
港鐵指出,在古洞站隧道段內設有超過200個高靈敏度監控儀器,實時監測隧道結構狀況,精確度可達微米級別,形同有「水晶球」了解有關結構狀況;同時設有「全自動板下排水系統」管理車站隧道結構下方的地下水壓力,一旦水位異常會發出警報。
港鐵說,剛經歷十號颶風及黑色暴雨,有關地盤沒有損壞,雖然天雨影響部分露天工序,但情況屬預期,對工程無重大影響。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及的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判罪成。同案《蘋果日報》3間公司亦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罪成。3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張素蘭及李運騰繼續開庭處理被告求情。
律政司在庭上引述黎智英的醫療報告指出,黎智英身體情況正常,最近體重79.2公斤,而還柙時是約80公斤,身高體重指數(BMI)接近一樣,以亞洲成人標準來說屬肥胖。控方亦指,黎智英曾提出身體不適,包括趾甲受感染等,經妥善處理後,未有就此提出問題。黎智英亦提及聽力出現問題,醫生去年已為他檢查,聽力未有惡化。
辯方指出,黎智英還柙期間曾重約86公斤,又指被告已78歲、有血壓高及心臟問題等,漫長監禁會帶來很大影響,又指並非投訴還柙期間的待遇。
至於單獨囚禁爭議,控方指是基於被告個人意願。法官李運騰亦指,以單獨囚禁作為額外懲罰,與被告提出單獨囚禁是有分別,被告可選擇取消這安排。
另外,控方提出,本案涉及的罪行嚴重,法庭需考慮被告是否「罪行重大」。法官林運騰提問,若被告屬「罪行重大」,是否意味要判處較高刑罰。控方說,法庭需要全面評估,包括各被告的角色、案件的嚴重性等而作出量刑。
其餘涉案被告包括《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社論主筆羅偉光及楊清奇;「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和李宇軒,他們早前已先後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