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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刊憲針對16名涉「香港議會」潛逃者 實施禁止提供資金及撤銷特區護照等措施

政事

政府刊憲針對16名涉「香港議會」潛逃者 實施禁止提供資金及撤銷特區護照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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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刊憲針對16名涉「香港議會」潛逃者 實施禁止提供資金及撤銷特區護照等措施

2025年08月04日 12:30 最後更新:12:30

保安局局長於8月4日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2024年第6號)第89(1)條及第89(4)條所賦予的權力,藉在憲報刊登公告,指明16名因涉嫌在香港特區境外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的人,並指明針對這16名有關潛逃者施行的措施。

當局刊憲針對16名潛逃者施行多項措施。

當局刊憲針對16名潛逃者施行多項措施。

有關詳情列於2025年第43號號外公告及第44號號外公告。16名被指明的有關潛逃者為男子何良懋、女子陳麗珍、男子馮崇義、女子龔小夏、男子吳文昕、男子曾偉藩、女子錢寶芬、男子夏海俊、男子侯中宇、男子何永友、男子姜嘉偉、男子林千淦、女子吳文君、男子黃振華、男子黃修和及女子張信燕,各人在香港境外一直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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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刊憲針對16名潛逃者施行多項措施。

當局刊憲針對16名潛逃者施行多項措施。

當局刊憲針對16名潛逃者施行多項措施。

當局刊憲針對16名潛逃者施行多項措施。

警方國安處通缉「香港議會」的19個搞手和「候選人」。

警方國安處通缉「香港議會」的19個搞手和「候選人」。

 

 

保安局。巴士的報記者攝

保安局。巴士的報記者攝

當局刊憲針對16名潛逃者施行多項措施。

當局刊憲針對16名潛逃者施行多項措施。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已於7月25日公布懸紅通緝上述16名潛逃者以及男子袁弓夷、男子霍嘉誌、男子蔡明達。這19名潛逃者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顛覆組織,涉嫌干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罪行。法院已應警方的申請,就上述19名在逃人士發出拘捕令。

警方國安處通缉「香港議會」的19個搞手和「候選人」。

警方國安處通缉「香港議會」的19個搞手和「候選人」。

在上述在逃人士當中,保安局局長已於去年6月和12月先後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9條所賦予的權力,刊憲指明袁弓夷、霍嘉誌及蔡明達為潛逃者,並指明針對他們而施行的措施。
 
以下三項措施,就全部16名8月4日被指明的有關潛逃者而適用:「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及「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而「撤銷特區護照等」亦適用於大部分有關潛逃者。此外,「暫時罷免董事職位」的措施,就個別有關潛逃者而適用。有關潛逃者涉嫌干犯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及針對有關潛逃者而施行的措施詳列於附件。

 

 

政府發言人強調,這些無法無天的通緝犯潛藏英國、美國、加拿大、德國、澳洲、泰國、中國台灣等地,並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並透過抹黑詆毀意圖煽動對中央和香港特區的憎恨,因此有需要採取是次措施強烈打擊。

警方提醒市民,除獲得保安局局長批予的特許授權外,任何人直接或間接向有關潛逃者提供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包括向有關潛逃者在網上建立的平台或專頁提供資金),或處理屬於或由其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將不動產租賃予或以其它方式提供予有關潛逃者,或向其租入不動產;與有

保安局。巴士的報記者攝

保安局。巴士的報記者攝

關潛逃者成立合資企業、合夥或類似的關係,或投資於該等關係,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七年。警方會對相關犯罪行為嚴正執法,呼籲社會大眾不要以身試法。


 
保安局局長已要求警方整理相關證據,以供其考慮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60條下的權力,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香港運作。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擬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香港運作,他說這兩個組織建立目的是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推行所謂「自主」、即是港獨,以及制定所謂香港「憲法」,是破壞國家憲法的根本制度,亦是破壞香港和國家的政權機關。

鄧炳強表示,擬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香港運。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炳強表示,擬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香港運。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炳強說,「香港議會」有19名成員已離港及潛逃,被當局通緝及列為指明潛逃者。另外,該組織一名在港成員較早時涉及煽動意圖被捕及檢控,判刑12個月;至於「香港民主建國聯盟」亦有4名在港成員,涉及串謀分裂國家罪被拘捕和檢控,正等候法庭程序。這個組織另一名成員較早時亦涉嫌呼籲在立法會選舉投白票或不投票,被廉署通緝。

他說當正式宣布這兩個組織列為受禁組織之後,任何人以這兩個組織成員行事、意圖煽動他人加入這兩個組織、參與這兩個組織的活動或提供援助等都屬違法,最高判刑是罰款100萬元及判囚14年,呼籲切勿以身試法。

鄧炳強重申任何人以任何方法企圖影響選舉,當局必須及必會嚴正執法。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炳強重申任何人以任何方法企圖影響選舉,當局必須及必會嚴正執法。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炳強說,仍然有人死心不息想破壞選舉,到目前為止有35宗相關罪案,大部分與刑毀有關,至今29人被捕。他重申任何人以任何方法企圖影響選舉,當局必須及必會嚴正執法。

他又說,這35宗案件相信是個別案件,但無論是甚麼意圖,當局都會嚴正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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