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美寶表示,對最近一宗涉及高齡的士司機的致命交通意外感到難過。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對最近一宗涉及高齡的士司機的致命交通意外感到難過。她說商業司機身體狀況值得關注,政府2023年建議提高商用車輛司機的體格檢驗證明要求,相關工作一直未有停止,當局已積極向業界和醫學界諮詢,提出將體格檢驗的年齡門檻由70歲降至65歲,希望做到一年一檢,期間檢查需要更仔細和嚴格,也會更新體檢證明書內容,制訂相關診所醫療評估指引,相關諮詢工作已大致完成,目標不遲於明年第一季提上立法會審議,也會探索加快立法的空間。
陳美寶在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說,日後商業司機的視力要求將更嚴格,參考專家意見,期望增加指定檢查範圍,例如涵蓋青光眼、聽力和認知障礙等,部分高齡人士服用治療慢性疾病藥物,亦可能影響肌肉反應,因此亦需要特別小心。她又說希望制訂醫生名冊,方便商用車司機在體檢時尋找合適醫生。
陳美寶又指,商用車司機涉及交通意外頻率較高,部分地區會限制指定年紀的司機駕駛個別車種,但考慮到香港人口老化,三分一商用車司機為65歲以上,如果一刀切限制,可能涉及司機生計等問題,也要考慮到人力供應情況,很多年長司機經驗豐富,仍然有活力,因此現階段希望先在體檢方面改革,從嚴緊和全面檢查角度,確保司機在安全情況下駕駛,年齡限制暫未必是優先處理範圍。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及的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判罪成。同案《蘋果日報》3間公司亦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罪成。3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張素蘭及李運騰繼續開庭處理被告求情。
律政司在庭上引述黎智英的醫療報告指出,黎智英身體情況正常,最近體重79.2公斤,而還柙時是約80公斤,身高體重指數(BMI)接近一樣,以亞洲成人標準來說屬肥胖。控方亦指,黎智英曾提出身體不適,包括趾甲受感染等,經妥善處理後,未有就此提出問題。黎智英亦提及聽力出現問題,醫生去年已為他檢查,聽力未有惡化。
辯方指出,黎智英還柙期間曾重約86公斤,又指被告已78歲、有血壓高及心臟問題等,漫長監禁會帶來很大影響,又指並非投訴還柙期間的待遇。
至於單獨囚禁爭議,控方指是基於被告個人意願。法官李運騰亦指,以單獨囚禁作為額外懲罰,與被告提出單獨囚禁是有分別,被告可選擇取消這安排。
另外,控方提出,本案涉及的罪行嚴重,法庭需考慮被告是否「罪行重大」。法官林運騰提問,若被告屬「罪行重大」,是否意味要判處較高刑罰。控方說,法庭需要全面評估,包括各被告的角色、案件的嚴重性等而作出量刑。
其餘涉案被告包括《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社論主筆羅偉光及楊清奇;「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和李宇軒,他們早前已先後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