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一商場地舖餐廳8月14日遭到爆竊,店內的現金及平板電腦被盜,損失約港幣2萬5千元。其後警方於8月19日在旺角區以「爆竊」罪拘捕一名41歲本地男子,被捕人同時於去年9月至今年7月期間,爆竊黃大仙區另一間餐廳及麵包店,盜去價值共港幣8萬元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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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主管溫文健偵緝督察作案情簡介。
警方在餐廳內找到作案工具,並在啟德協調道一帶尋回被盜保險箱及錢箱。
警方在餐廳內找到作案工具,並在啟德協調道一帶尋回被盜保險箱及錢箱。
警方在餐廳內找到作案工具,並在啟德協調道一帶尋回被盜保險箱及錢箱。
警方於8月19日在旺角區以「爆竊」罪拘捕一名41歲本地男子m
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主管溫文健偵緝督察作案情簡介。
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主管溫文健偵緝督察表示,警方於8月14日早上接獲彩虹一間商場地舖餐廳員工報案,指餐廳大門的掛鎖和鐵鏈被破壞,餐廳內收銀處亦被搜掠。經點算後發現,一個裝有現金的保險箱、錢箱及一部平板電腦被盜,總損失約2萬5千港元。警方接報後到場,在餐廳內找到作案工具,並在啟德協調道一帶尋回被盜保險箱及錢箱。
警方在餐廳內找到作案工具,並在啟德協調道一帶尋回被盜保險箱及錢箱。
警方深入調查,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包括「銳眼計劃」下的政府閉路電視,成功鎖定一名41歲本地男子。最終於星期二下午,在旺角區成功拘捕該男子,並檢獲犯案時穿著的衣物、物品及部分贓款。
警方在餐廳內找到作案工具,並在啟德協調道一帶尋回被盜保險箱及錢箱。
警方亦發現該男子在去年9月至今年7月期間,曾在黃大仙區內的商場地舖餐廳和麵包店進行爆竊,盜取總值約8萬港元的財物和現金。
警方在餐廳內找到作案工具,並在啟德協調道一帶尋回被盜保險箱及錢箱。
警方注意到,該名男子主要鎖定商場地舖的餐廳和麵包店為目標,通常選擇深夜和惡劣天氣(如颱風警告、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期間)作案,利用人流稀少減低被發現的風險。該男子報稱無業,目前被扣留,接受進一步調查。
警方於8月19日在旺角區以「爆竊」罪拘捕一名41歲本地男子m
警方拘捕一名50歲本地男子,他涉嫌聖誕節期間假扮水務署職員或水喉工,藉口檢查水喉入屋盜竊,3名受害人皆是70歲以上長者,3案損失的財物合共約值2萬元。警方呼籲市民不要輕信陌生人,容許對方入屋前必須核實身分。
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督察麥浿枬向傳媒簡報案情。警方圖片
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督察麥浿枬表示,警方在聖誕節期間接獲3名70歲以上長者報案,他們分別位於長沙灣、深水埗和屯門的唐樓或公屋寓所,有賊人訛稱為水務署職員或水喉工,以替受害人檢查水喉為藉口入屋,其間盜去屋內財物。
警方展示檢獲的證物。警方圖片
警方指,賊人專門針對欠缺閉路電視、鐵閘和保安的舊式唐樓,或可以透過走廊窗口見到屋內情況的公屋單位下手。賊人入屋後,先佯裝檢查,再趁受害人不留意時取走當眼位置的財物,隨即離開,整個過程約1至2分鐘。
警方展示檢獲的證物。警方圖片
麥浿枬表示,賊人只穿便服,沒帶手袋或背囊,更未出示工作證明。深水埗警區經調查和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畫面,確認3宗案件為同一人所為,且迅速鎖定賊人身分,1月3日中午以「入屋犯法」罪,拘捕一名50歲本地男子,他正被扣留調查,案中未發現有其他同黨。警方在行動中起回部份失物,包括1700元現金、銀包和八達通。
麥浿枬呼籲市民特別是長者,切勿輕易相信陌生人,在讓陌生人入屋前必須核實身分,要求對方提出證件,以及向相關部門核實其身分,以免被騙。警方又提醒市民避免把貴重財物放在當眼位置,避免賊人有機可乘。另外,長假將至,市民外遊記得鎖好門窗,也可考慮加強防盜措施。
警方展示檢獲的證物。警方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