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夫婦涉在去年12月兩度在長沙灣卓譽思維教育中心,向一名9歲童施襲,同被控2項故意對所看管兒童襲擊罪。案件於星期五(8月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兩被告續以3000元保釋,期間不得接觸證人。
被告李得安(左三,白衣者) 及張樂妹 (右二)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24日,期間等待控方進一步文件,索取法律意見及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另更改警署報道時間,由星期日早上9時至12時,更改為星期一早上8時至11時,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批准
2名被告分別為66歲工程師李得安及61歲補習老師張樂妹,同被控2項故意對所看管兒童襲擊罪。控罪指他們分別於2024年12月4日及5日,在長沙灣卓譽思維教育中心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不足16歲的兒童(即9歲大的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案件編號:WKCC2903/2025
西九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