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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法庭可考慮命令兒童或少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代繳罰款

香港電台

運輸署:法庭可考慮命令兒童或少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代繳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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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法庭可考慮命令兒童或少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代繳罰款

2025年11月03日 21:00 最後更新:21:40

明年1月25日起,所有新登記的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輛的乘客座位都要安裝安全帶。如座位已有安全帶,無論車輛是否新登記,乘客都要佩戴。涉及車輛包括專營巴士、小巴、學生服務車輛。運輸署表示,新法例生效後,學生服務車輛乘客須為佩戴安全帶負法侓責任。

運輸署回覆本台查詢時解釋,有關規定與現行法例《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針對其他車輛類別乘客配用安全帶的規定一致,《少年犯條例》將適用於此類學生服務車輛乘客。簡單而言,該條例列明未滿14歲的兒童或14歲至16歲的少年人,若被控犯罪,法庭可考慮命令該兒童或少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代繳罰款。

運輸署提醒市民,若違反規定,最高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

一輛私家車下午2時在屯門公路往洪水橋方向起火,無人受傷。

運輸署表示,因車輛著火,屯門公路來回方向近青田交匯處的部分行車線仍然封閉。駕駛人士只可使用餘下行車線行車。現時現場交通擠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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