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偵破兩宗涉嫌利用遠洋船走私的案件,並檢獲大批懷疑走私貨物,估計市值共約6400萬元。
部分檢獲的懷疑走私電子產品。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上月27日和31日分別檢查一個原定由香港運往馬來西亞,報稱載有鋅礦石的貨櫃,以及一個原定運往伊拉克,報稱載有混合配件及廚房用具的貨櫃。
部分檢獲的懷疑走私貨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人員在該兩個貨櫃內檢獲大批懷疑走私貨物,包括各種電子產品、電子零件、化妝品和日用品。
社會事
海關偵破兩宗涉嫌利用遠洋船走私的案件,並檢獲大批懷疑走私貨物,估計市值共約6400萬元。
部分檢獲的懷疑走私電子產品。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上月27日和31日分別檢查一個原定由香港運往馬來西亞,報稱載有鋅礦石的貨櫃,以及一個原定運往伊拉克,報稱載有混合配件及廚房用具的貨櫃。
部分檢獲的懷疑走私貨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人員在該兩個貨櫃內檢獲大批懷疑走私貨物,包括各種電子產品、電子零件、化妝品和日用品。
海關24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12萬以上港元的金、銀及珠寶交易。案件仍在調查中。
「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
海關說,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除獲豁免人士外,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從事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進行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均須向海關註冊。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海關提醒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