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與國家海關總署18日在香港舉行高層會晤,會晤分別由香港海關關長陳子達和國家海關總署副署長趙增連率領,兩人一同見證中轉進境空運水果檢驗檢疫監管合作備忘錄簽署儀式。
陳子達(前排右四)、趙增連(前排左四)與其他香港海關人員和國家海關總署代表團成員合照。 政府新聞處圖片
備忘錄的簽訂將進一步加強兩地海關開展空陸鮮活產品專屬快線的高效順暢運行,深化檢驗檢疫監管合作,提升跨境鮮活產品的物流效率與安全水平,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的鮮活食物貿易的高質量發展。
香港海關助理關長(邊境及港口)蔣依莉(右二)與國家海關總署港澳台辦公室副主任張曉輝(左二)簽署關於中轉進境空運水果檢驗檢疫監管合作備忘錄。國家海關總署副署長趙增連(左一)及香港海關關長陳子達(右一)亦在現場見證簽署儀式。 政府新聞處圖片
雙方亦就打擊走私、情報交流、消費品安全、便商利貿措施和人員培訓等多項合作議題進行交流。
香港海關於昨日(5月21日)及今日(5月22日)分別在將軍澳及香港國際機場偵破兩宗毒品案件,共檢獲約21.8公斤各類型毒品,估計市值共約7095萬元,並拘捕兩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年齡介乎38至49歲。
第二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氯胺酮。 政府新聞處圖片
首宗案件中,海關人員昨日下午在將軍澳進行反毒品行動時截查一名48歲男子及一名49歲女子,並在他們位於區內的寓所內檢獲約3.8公斤懷疑毒品,包括氯胺酮、冰毒、依托咪酯煙彈、迷幻蘑菇、搖頭丸和一批懷疑毒品包裝工具,遂把兩人拘捕。
第二宗案件中,一名38歲的男旅客今日從荷蘭阿姆斯特丹飛抵本港。海關人員清關時,在其寄艙行李箱內發現重約18公斤的懷疑氯胺酮,及在其隨身行李內發現33支未完稅香煙,該名男子隨即被捕。
第一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各類型毒品。政府新聞處圖片
首宗案件的被捕男女已被共同控以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及管有適合於及擬用作吸服危險藥物的器具罪,案件將於明日(5月2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而第二宗案件則仍在調查中。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海關會繼續根據情報分析,加強打擊販運毒品活動,同時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貪圖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活動,不要接受任何人士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亦切勿於未確定物品屬性的情況下,貿然協助他人運送。海關會繼續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重點揀選來自高風險地區的旅客作清關檢查,確保有效打擊跨境販毒活動。
觀塘裁判法院。網上圖片
當局指,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