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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機場偵破兩宗毒品案 檢1.62公斤懷疑可卡因市值共約120萬元

社會事

海關機場偵破兩宗毒品案 檢1.62公斤懷疑可卡因市值共約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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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機場偵破兩宗毒品案 檢1.62公斤懷疑可卡因市值共約120萬元

2026年05月17日 23:42 最後更新:05月18日 00:05

香港海關今日(5月17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兩宗毒品案件,檢獲共約1.62公斤懷疑可卡因,估計市值共約120萬元。

第二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可卡因。 政府新聞處圖片

第二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可卡因。 政府新聞處圖片

首宗案件中,一名20歲的男旅客今日從馬來西亞吉隆坡飛抵本港。海關人員清關時,在他所穿着的鞋內發現重約820克的懷疑可卡因,估計市值約60萬元。該名男子隨即被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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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可卡因。 政府新聞處圖片

第二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可卡因。 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國際機場。政府圖片

香港國際機場。政府圖片

首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可卡因。 政府新聞處圖片

首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可卡因。 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香港國際機場。政府圖片

香港國際機場。政府圖片

第二宗案件中,一名30歲的男旅客今日從馬來西亞吉隆坡飛抵本港。海關人員清關時,在他所穿着的鞋內發現重約800克的懷疑可卡因,估計市值約60萬元,遂把該名男子拘捕。兩宗案件仍在調查中。

首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可卡因。 政府新聞處圖片

首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可卡因。 政府新聞處圖片

當局指海關會繼續根據情報分析,加強打擊販運毒品活動,同時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貪圖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活動,不要接受任何人士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亦切勿於未確定物品屬性的情況下,貿然協助他人運送。海關會繼續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重點揀選來自高風險地區的旅客作清關檢查,確保有效打擊跨境販毒活動。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3名入境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5月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兩至6個月及罰款1000元。

於一名三十九歲男旅客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的未完稅香煙。 政府新聞處圖片

於一名三十九歲男旅客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的未完稅香煙。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人員於3月21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27歲抵港男旅客,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約406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82700元,應課稅值約1342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他今日被判處監禁6個月及罰款1000元。

於一名27歲男旅客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圖片

於一名27歲男旅客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圖片

另外,海關人員於5月16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兩名分別27歲及39歲的抵港男旅客,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分別檢獲約165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68000元,應課稅值約54900元,以及檢獲約604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271800元,應課稅值約199700元。該兩名旅客隨即被捕。他們今日各被判處監禁兩個月及罰款1000元和監禁6個月及罰款1000元。

於一名27歲男旅客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的未完稅香煙。 政府新聞處圖片

於一名27歲男旅客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的未完稅香煙。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百萬元及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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