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與國家海關總署廣東分署於5月17日在香港舉行高層會晤,雙方代表團分別由香港海關關長陳子達和國家海關總署廣東分署主任張格萍率領。
香港海關FB
陳子達歡迎張格萍率領代表團到訪香港。雙方在會上就通關便利、打擊走私、風險防控、智慧海關建設等議題進行深入討論和交流,以進一步促進兩地海關協作。
香港海關關長與國家海關總署廣東分署主任會面 政府新聞處圖片
同日,代表團到廣深港高速鐵路西九龍站進行實地考察,深入了解香港海關在旅客清關工作的運作情況。
此外,代表團於訪港期間亦出席了由香港海關以世界海關組織亞太區副主席身分舉辦的第27屆世界海關組織亞太區首腦會議。
3名入境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5月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兩至6個月及罰款1000元。
於一名三十九歲男旅客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的未完稅香煙。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人員於3月21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27歲抵港男旅客,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約406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82700元,應課稅值約1342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他今日被判處監禁6個月及罰款1000元。
於一名27歲男旅客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圖片
另外,海關人員於5月16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兩名分別27歲及39歲的抵港男旅客,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分別檢獲約165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68000元,應課稅值約54900元,以及檢獲約604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271800元,應課稅值約199700元。該兩名旅客隨即被捕。他們今日各被判處監禁兩個月及罰款1000元和監禁6個月及罰款1000元。
於一名27歲男旅客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的未完稅香煙。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百萬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