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宣布,12月1日至6日會作出特別安排,於非辦公時間在將軍澳入境處總部提供特別服務時段,為受大埔火災影響的居民辦理個人證件補領手續。入境處會繼續留意實際情況,檢視相關的服務安排。
處方表示,現時受火災影響的居民可無需預約,於辦公時間前往任何一間入境處辦事處辦理個人證件申請手續。在特別安排下,入境處將於非辦公時間在將軍澳入境處總部提供特別服務時段,為受影響居民辦理個人證件補領手續,有關時段為本星期一至五晚上6時至10時,及本星期六下午1時至晚上10時。相關服務涵蓋香港身份證和特區旅行證件、香港出生證明書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等申請,包括辦理延長逗留期限申請,及索取現時逗留條件及期限的紀錄。
入境處表示,會特事特辦,加快處理有關申請,務求於兩天內完成備製相關個人證件,供受大埔火災影響的居民盡快領取。就受火災影響的居民補領申請,入境處簽發的個人證件以及延長逗留期限申請費用全免。
至於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即回鄉證等內地機關簽發的旅行證件方面,入境處已協調香港中旅社,將會於相同的特別服務時段同時開放香港中旅證件服務將軍澳中心,供受火災影響的居民前往辦理申請回鄉證等由內地機關簽發的旅行證件的手續。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公司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歷時156日,明日裁決。
本案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首被告黎智英和《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另外黎智英面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
根據控方的開案陳詞,黎智英是本案主腦,以傳媒作為平台,煽動仇恨中央同特區政府。《蘋果》發布的161篇煽動刊物,內容涉及影響公眾輿論、鼓勵群眾上街、鼓吹暴力示威等。其中有85篇是在《國安法》生效後發布,當中有31篇涉及請求外國制裁。控方又指控黎智英即使被捕後,仍繼續指揮《蘋果日報》高層發布煽動文章,包括以頭版報道他被捕的消息。
案件審訊期間,多名時任《蘋果》高層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確認是受黎智英吩咐而行事、「無得揀」,又形容《蘋果》編採是「鳥籠自主」。證人亦確認,被告想透過《蘋果日報》英文版「打國際線」,下令挑選極端、負面的反中國、反香港評論文章,更表明寫手立場要「偏黃」,不需要有平衡報道。黎智英又向《蘋果日報》的高層下達編採指示,例如要求將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會面的新聞,做到最大效果;又指示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請求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出手干預。
為了推動外國制裁中港,黎智英亦親身聯絡外國政要,曾獲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接見。「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作供時確認,曾獲黎智英協助墊支發起全球登報,引起國際對香港反修例事件的關注。陳梓華就確認多次同黎智英會面,對方在《國安法》生效後仍然認為法例是雷聲大雨點小,聲言會繼續推動制裁。
案件於2023年12月開審,去年7月裁定表證成立後,黎智英選擇出庭作供,歷時52日,最終在本年8月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辯方指出,控方須證明被告有煽動意圖,又列舉多項例子指出,相關文章只是陳述事實的新聞報道。但法官就認為,在修例事件上,有傳媒誤導公眾,以為修例後就會立即被送往內地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