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提醒登記車主,車輛登記及領牌新制度將於本月22日起實施,以加強規管長期未領牌的車輛。在新制度下,未領牌車輛將一直登記在車主名下,車主須為其車輛負上責任。
發言人說,由本月22日起,署方將向兩年或以上未領牌車輛的登記車主發出通知書,要求車主必須在發出通知書日期的3個月內為車輛領牌,或把車輛拆毀或永久送離香港後,將相關證明文件提交運輸署,並取消登記。車主須及時妥善處理車輛,以免觸犯法例。
如車主在該3個月通知期屆滿前仍不作適當跟進,即屬犯罪。首次定罪最高可罰款1萬元和監禁3個月;其後每次定罪最高可罰款2萬5千元和監禁6個月。個別車主如有實際困難而未能在3個月通知期屆滿前採取所需行動,或有合理理由不為其車輛領牌,可向運輸署申請豁免。
政府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本月下旬開展工作。候任工程界議員卜國明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樓宇大維修工作方面,物業管理公司、業主立案法團往往未必有專業知識,要靠專業顧問協助,期望委員會檢討機制時,要協助業主找到能作出正確判斷、有經驗、能力和誠信的顧問,透過顧問再物色承建商,才能更好管理工程、監管地盤安全。
卜國明表示,大維修工作牽涉不同專業,包括建築師、測量師、工程師等,如果有專業人士操守出現錯失,相信相關學會或團體有紀律評審,如果情況嚴重會作出紀律處分,若牽涉法律責任亦要承擔,若有違規者或「老鼠屎」,將嚴肅處理。
候任新界東南議員方國珊表示,過去17年在地區工作,接觸不少圍標個案,個別法團、承辦商、管理公司甚至判頭的關係千絲萬縷,期望進入立法會後議員齊心為嚴打圍標多做實事。
她建議,市區重建局「招標妥」計劃應該降低門檻,讓更多私樓業主獲得政府資助,協助審議標書,以及確保維修工程的施工和消防安全以及物料標準,政府亦應該資助大維修屋苑聘請第三方顧問監察工程,不單是行業自我監察。
立法會新界西北議員周浩鼎表示,他所屬的民建聯,已經與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見面,提出安置建議方案,包括在幾個選址考慮原區重建、居屋換居屋的樓換樓方案、中期安排在簡約公屋居住等,期望以民為本,尊重居民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