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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再婚對象有物業!子女憂母親需除名全家被迫遷出公屋

社會事

母親再婚對象有物業!子女憂母親需除名全家被迫遷出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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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再婚對象有物業!子女憂母親需除名全家被迫遷出公屋

2025年12月12日 11:30 最後更新:12:46

近日有網民於社交平台發文求助,指其母親計劃再婚,惟未來丈夫擁有私人物業,事主與兄長擔心或因母親婚後須從公屋戶籍中除名,而面臨被迫遷出的困境。

近日有網民於社交平台發文求助。FB截圖

近日有網民於社交平台發文求助。FB截圖

網民籲速辦轉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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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民於社交平台發文求助。FB截圖

近日有網民於社交平台發文求助。FB截圖

事主母親想再婚。AI生成圖

事主母親想再婚。AI生成圖

母親再婚對象有物業在手。AI生成圖

母親再婚對象有物業在手。AI生成圖

事主怕母親除名後要被迫遷出。AI生成圖

事主怕母親除名後要被迫遷出。AI生成圖

事主在帖文中表示,她與母親及兄長同住於一公屋單位,母親為戶主,其再婚對象亦育有子女,事主兩兄妹已表明婚後不會與繼父一家同住。不少人建議事主母親應在婚前辦理「轉戶主」手續,將戶主身份轉予子女,但提醒需通過資產審查。

事主母親想再婚。AI生成圖

事主母親想再婚。AI生成圖

網民恐日後「人屋兩失」

亦有網民指出,按現行政策,婚後雖不強制配偶加入戶籍,但申報婚姻狀況時需填報配偶資料,此舉或影響日後申請資助房屋的資格。部分網民批評事主母親「戀愛腦」,在子女住屋問題未解決下倉促成婚,恐致「人屋兩失」。

母親再婚對象有物業在手。AI生成圖

母親再婚對象有物業在手。AI生成圖

房署規定嚴謹

根據房屋署規定,公屋租戶若家庭狀況有變,必須立即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公屋單位只供戶主及租約成員居住,任何家庭變動均需申報,房署亦會每兩年進行家訪,核實住用情況。

事主怕母親除名後要被迫遷出。AI生成圖

事主怕母親除名後要被迫遷出。AI生成圖

俗語有話「三年一個Gap (Generation gap)」,不同世代的人對於人生工作處事等都存在想法差異,以致產生代溝,容易出現磨擦。

threads示意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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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張點心紙的填寫方式在網上引發跨世代熱議,一名自稱是00後的網民分享短片,示範自己在飲茶時「打剔再畫圈」的落單方法,隨即引來大批90後網民留言,直斥其做法錯誤,更有人激動留言「90後睇到血壓高」。

threads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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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網民在社交平台threads分享短片,影片中他以鉛筆在「羊肚菌灌湯餃」旁的方格內打上「√」號,隨後再於剔號外圍畫上一個圈。這種「剔加圈」的落單方式,意外引來熱議。大批網民湧入留言區「教學」,強調港人的共識是「數字加大圈」,即先寫下所需數量(如「1」),再將整個方格圈起,才是正確做法。

threads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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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指,懷疑事主可能因慣用手機掃碼落單,已不熟悉填寫實體點心紙:「似填寫投票選票或問卷調查」、「我都係剔架喎......除非要多個一籠、就寫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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