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獨立委員會在9個月內就大埔宏福苑大火完成報告,委員會要審視的範圍廣泛,尤其有關圍標和利益相連的系統性問題,由於問題眾多,性質複雜,為確保獨立委員會可以在9個月內完成審視並編寫報告,他賦予獨立委員會最大的主導權和靈活空間,簡化流程,並會考慮給予獨立委員會備用權力。如果獨立委員會在審視過程中,就特定議題或個別環節,認為有需要獲賦予法定權力,可以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讓獨立委員會就相關事宜按香港法例第86章《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就該指定事宜行使法定權力,獲取所需的資料和事實。

他又說,有關運作模式結合主導及靈活的流程效率,以及法定調查委員會的權力行使,兩者有效配合運用,相輔相承,讓獨立委員會可在9個月完成工作。

李家超表示,獨立委員會全權主導,以靈活和簡化流程的方法,既有效且公正的審視方式進行工作;獨立委員會亦可設立專家小組,邀請相關專家提供意見。

獨立委員會發表的報告和建議將全面公開,但涉及司法程序和資料除外,獨立委員會會設立專責秘書處和法律團隊以支援工作,為支持獨立委員會的工作,政府會全力配合。政府為處理大火事故,已經成立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會統籌政府所有相關部門,除了按獨立委員會的要求,會主動向委員會提供資料,並會充分運用各政府部門在不同條例之下的調查權力,協助獨立委員會蒐集證據和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