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本月審議兩宗投訴個案,決定向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分別發出強烈勸諭及勸諭,敦促嚴格遵守《電視廣告守則》相關條文。
通訊局表示,就無綫翡翠台今年5月21日播放的「必理痛」電視廣告,接獲一名公眾人士投訴指,該廣告提及「必理痛連續30年銷量No.1止痛藥品牌」的聲稱含誤導成分;以聲音提及並於字幕顯示「No.1止痛藥品牌」字句,但相關片段卻同時展示該品牌另外兩款不屬於該最暢銷聲稱涵蓋範圍的傷風感冒藥,誤導觀眾以為同樣屬市場銷量第一。
通訊局認為,廣告未能充分並明確說明最暢銷聲稱所指的地區;廣告亦將無提供憑據的產品,與顯眼大字體「連續30年銷量No.1」這聲稱一併展示,會對觀眾構成誤導,因此違反《電視廣告守則》有關規定。通訊局認為投訴成立,決定向無綫發出強烈勸諭。
另一宗投訴個案,與無綫翡翠台今年6月15日播放的電視節目《中年好聲音321經典大戰》有關。
通訊局認為,歌手在約4分鐘歌曲中,以顯著方式展示多種贊助產品,例如中成藥、藥油及健康補充劑等,期間品牌名稱和商標均清晰可見,與表演內容並不配合,亦未能自然融入節目,有關環節過分展示有關贊助產品。
至於節目內容及類別,通訊局說,歌手深情凝望或親吻產品的表現誇張,顯得不自然,令人覺得突兀並影響觀賞趣味,因此不符合「表達手法須自然及不突兀的規定」,違反了《電視廣告守則》規定。
通訊局認為投訴成立,決定向無綫發出勸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