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獨立委員會,並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陸啟康為主席,行政會議成員陳健波及港鐵董事局非執行主席歐陽伯權為委員。
政府表示,獨立委員會將於本月下旬正式投入運作,目標於落實運作起9個月內完成工作;至於宏福苑火災所涉人士的法律責任等事宜,會由執法部門調查,不屬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政府說,若獨立委員會認為合適,可於不同階段發表中期報告,並向行政長官提供建議。如在審視工作過程,獨立委員會就特定議題或個別環節,認為有需要獲賦予《調查委員會條例》下成立的調查委員會相同法定權力調查,獨立委員會可向行政長官建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經考慮後可決定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就該議題或環節相關事宜,讓獨立委員會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行使相關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