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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 審訊歷時156日明日裁決

香港電台

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 審訊歷時156日明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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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 審訊歷時156日明日裁決

2025年12月14日 12:19 最後更新:12:30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公司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歷時156日,明日裁決。

本案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首被告黎智英和《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另外黎智英面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

根據控方的開案陳詞,黎智英是本案主腦,以傳媒作為平台,煽動仇恨中央同特區政府。《蘋果》發布的161篇煽動刊物,內容涉及影響公眾輿論、鼓勵群眾上街、鼓吹暴力示威等。其中有85篇是在《國安法》生效後發布,當中有31篇涉及請求外國制裁。控方又指控黎智英即使被捕後,仍繼續指揮《蘋果日報》高層發布煽動文章,包括以頭版報道他被捕的消息。

案件審訊期間,多名時任《蘋果》高層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確認是受黎智英吩咐而行事、「無得揀」,又形容《蘋果》編採是「鳥籠自主」。證人亦確認,被告想透過《蘋果日報》英文版「打國際線」,下令挑選極端、負面的反中國、反香港評論文章,更表明寫手立場要「偏黃」,不需要有平衡報道。黎智英又向《蘋果日報》的高層下達編採指示,例如要求將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會面的新聞,做到最大效果;又指示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請求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出手干預。

為了推動外國制裁中港,黎智英亦親身聯絡外國政要,曾獲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接見。「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作供時確認,曾獲黎智英協助墊支發起全球登報,引起國際對香港反修例事件的關注。陳梓華就確認多次同黎智英會面,對方在《國安法》生效後仍然認為法例是雷聲大雨點小,聲言會繼續推動制裁。

案件於2023年12月開審,去年7月裁定表證成立後,黎智英選擇出庭作供,歷時52日,最終在本年8月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辯方指出,控方須證明被告有煽動意圖,又列舉多項例子指出,相關文章只是陳述事實的新聞報道。但法官就認為,在修例事件上,有傳媒誤導公眾,以為修例後就會立即被送往內地受審。

律師會會長湯文龍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演辭中表示,大埔宏福苑大火後,律師會即時行動,包括設立緊急免費法律熱線,由義務律師就人身傷亡、遺囑與遺產等提供意見,同時在多區設立駐場服務櫃位,為受影響家庭提供支援。包括不少年青律師在內的眾多會員,在壓力下展現出沉著與可靠,是專業精神的最佳寫照。

湯文龍說,當我們的城市面對不確定性、我們的制度經受考驗、法治受到挑戰時,社會期望法律專業挺身而出,去領導、捍衛,並重建信心。

他表示,在最艱難的時候,專業精神確保法律專業的角色得以確立,因此法律不僅存在於法庭辯論中,更能為有需要的社群帶來清晰的方向、支援與希望。

湯文龍又說,在「一國兩制」下,香港仍然是中國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亦是全球真正以中英雙語運作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反映出本港在訴訟、跨境交易、爭議解決,以及不同制度之間轉化複雜標準方面的競爭優勢。

他表示,作為法律專業人士,必須銘記法律工作是一項公共服務。專業精神體現於誠信、客觀、勤勉與尊重之中,是維繫社會對司法制度信心的根本。公共服務,而非牟利,是專業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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